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公告

日期: 2022-11-03 12:56:13
来源: 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公告

按照《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规定,经社区、街办、民政、区、市保障部门等单位逐级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人12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适合户型等,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在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市房地产大厦507室(汉江南路15号),电话:8110889。


责任编辑: 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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