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哪些资料?

日期: 2025-03-08 16:28:18
来源: 秦楚网

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

1.《十堰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单(三世同堂家庭还应提供其他共同申请人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单);

3.就业证明:

(1)机关及事业单位申请人持编制证明。

(2)其他申请人持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并附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结(离)婚证等证件复印件。

(4)非十堰城区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在十堰城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证明。

新市民、青年人:

1.《十堰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单。

3.就业证明:

(1)机关及事业单位申请人持编制证明。

(2)个体工商户申请人持个体工商执照。

(3)其他申请人持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并附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申请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结(离)婚证等证件复印件。

编辑:孟楠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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