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缓缴申请及书面承诺后,按程序办理缓缴业务。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