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 2023-08-18 11:07:38
来源: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1、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应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参加十堰市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直接实施的项目,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应组织机构健全,具备相应的场地、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等条件。

2. 面向公众及中小微企业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中小微企业、相关社会团体提出建议或设想,包括具体阐述设想、建议项目的内容及经费预算等。

二、重点领域

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确定2024年度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为:劳动派遣、机械制造、建筑业、冶金、商贸、危化品等六个重点行业企业。

三、申报要求及步骤

符合发布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等要求,项目计划思路清晰,方式明确,内容详细,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按如下步骤和程序申报工伤预防项目(中小微企业及相关社会团体仅需提出书面设想或建议):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

3、如实填写《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并按规定申报。

四、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3、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预算、目的效果、实施方式、进度安排、措施办法、评估方式等);

5、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相关申报材料如能通过网络查询获取,请注明查询渠道,纸质材料可不提供

五、申报时间、地点和材料格式

1. 2023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十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十堰市京东路市民服务中心B栋19楼1914室)。联系人:索磊;咨询电话:0719-8680209。

2. 申请材料封面格式:第一行:XXX(单位、行业协会);第二行:XXX年工伤预防项目;第三行:申报日期;第四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五行: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3. 相关证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审核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 申请材料以A4纸打印,纸质档4份、电子档1份,按第四条申报材料顺序装订。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十堰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责任编辑: 闻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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