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是指将企业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个集成化的办事事项,通过优化流程、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不动产转让双方共同申请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土地证+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4.转让合同;
5.属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
6.划拨土地上房屋上市交易的,还需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7.完税证明;
8.转让方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国有公司的,提交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收费依据:《十堰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价工服文〔2017〕21号);
2.车库、车位、储藏室单独发证的,80元/件。
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3.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问:什么是不动产单元?
答:不动产登记应当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应当足以实现相应的用途,并可以独立利用。
问:小微企业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
答:申请企业提供已盖公章的《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并经询问“已知晓小微企业减免政策”后即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用。
问:抵抑期限已满,如何申请延期登记?
答:可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双方提供变更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期限变更的协议等资料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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