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是指针对道路货运企业开办推出的集成化办事服务,通过整合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业务,实现 “申请一张表,材料一次提交,办理一站服务,事项一网办结,证照电子化”。
已获得营业执照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1.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3.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一、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二、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利用自有户外广告设置位设置自我宣传性户外广告的除外);
3.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
4.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5.符合国家部委及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6.张贴、张挂宣传品 :①具有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场地或载体; ②张贴、张挂宣传品内容合法、健康; ③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线上办理渠道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
2.登录鄂汇办App,在特色专题里找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
线下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帮代办。

问: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需要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
答:不需要。
问: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应当向哪级主管部门申请?
答: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您还可通过网上问政平台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