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即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是指将原本需要个体工商户分别向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公积金、银行等多个部门依次办理的注销登记、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多项政务服务,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整合为“一次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的集成化办理模式。申请人只需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专窗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办结所有转型相关事项,实现从个体工商户到企业形态的快速、无缝衔接,显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本省登记注册且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1.清税信息核验
2.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
3.企业印章刻制
4.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
5.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6.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一、清税信息核验
二、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予以确认登记。
三、企业印章刻制
企业申请刻制印章应向印章刻制企业提交以下材料,通过全省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备案后方可刻制:
1.凡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2)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提供企业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以下材料:(1)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政府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文件(有效凭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刻制印章的证明;(2)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民政局合法的团体登记证、出具刻章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补办遗失公章、单位更名重刻公章,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公章被盗、遗失补刻,需提供属地派出所报案回执、登报声明、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补刻公章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公章手续;股份制公司需要补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各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2)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遗失补刻,需提供登报声明,本单位出具的补刻证明,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3)单位更名后申请刻制新公章,需将旧公章交回原审批机关销毁,并按新公章刻制手续审批。
四、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
市场主体完成变更登记,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五、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关键信息变更包括单位名称、法人、经营范围、企业划型等信息变更。
六、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问:公司由地方名称变更为国家名称如何核名?
答:申请变更流程:企业名称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应当向该企业的住所地登记机关递交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逐级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后,在企业的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问:市场主体登记由哪级部门主管?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问:在工商局进行了企业信息变更,为什么政务服务网上的企业信息没有变更?
答: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与工商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两个系统的职责不同,数据也不是互通的。故在工商系统变更了企业信息之后,需要登录政务网账号,在账户设置→企业法人信息→变更法人信息页面中提交新的企业信息。
问: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如何办理?
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您还可通过网上问政平台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