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身后“一件事”办理是指将公民去世后需办理的户口注销、社会保险待遇暂停、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丧葬补助金发放申请)等多项相关事务进行整合,通过业务协同、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申请、一表填写、一套材料、一网流转、联动办理”的集成化服务模式。
湖北籍逝者的户主、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或其指定受益人代为办理。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提出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申请人可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鄂汇办App,搜索个人身后“一件事”主题,选择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帮代办。

问:死亡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4.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5.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答: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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