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件运输“一件事”是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赋能,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审批、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等交通、公安、住建3个部门关联事项,整合成大件运输“一件事”,申请人在线上或线下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
企业法人,主要针对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辆时可提出申请。
(一)申请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核发,需满足以下条件:
●因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三)申请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需满足以下条件:
●铁轮车、履带车需在车轮上加保护垫层。
●超重车辆通过桥梁,需在桥梁设计荷载允许范围内,加铺硬质垫板,均匀分散桥面受力。
●各种手续齐备。
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经办人)
5.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廊尺寸轮廓图和护送方案(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
6.运输计划书(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短期内多次通行固定路线,装载方式、装载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可以根据运输计划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7.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
第一步:线下办理完成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注意:对已在企业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过临时行驶车号牌,且规范使用临牌从事大件运输的企业,可通过“交管12123”APP为该车辆再次申领临牌,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第二步: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大件运输“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即可。
或者登录鄂汇办App,在特色专题里找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大件运输“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即可。
点击查看具体办理流程
问:办理大件运输审批一件事是否收费?
答:此项业务不收费。
问: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有哪些规定?
答:(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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