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

2010年01月22日  文号:十政办发〔2010〕11号

  十政办发〔2010〕1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运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春运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安全运输的各项工作。
  春运开始前,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对事故多发地段要进行综合整治,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路检路查,依法严厉查处公路客、货车严重超载、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违法行为,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超时、超限以及疲劳驾驶。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客运车辆、船舶、火车。水运部门要以江河客渡为重点,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和非法渡口。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春运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
  四、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客流监测分析,科学安排运力;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各运输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加强站容站貌和进出站道秩序的管理,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乘车船环境,及时发布运输信息,便于旅客选择出行时间和方式;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期限,有条件的车站专设学生和民工窗口。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便于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公安、武警、交通、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线路的治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车匪路霸,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
  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2010年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3月13日前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电话:8651574)。
  附:十堰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十堰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吉祥  副市长
  副组长:张荣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晋洪    市交通局局长
  赵建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卫 真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生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龙国  市经委副主任
  朱天峰    市建委副主任
  何武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朱永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明建庄  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  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  勤    市旅游局调研员
  徐远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沈建辉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康想德    车务段副段长
  陈  平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  永    市公路局局长
  罗凌生    市运管处主任
  李 一    市港航局局长
  胡世清    市武警总队副参谋长
  张建忠    市亨运公司总经理
  杨光荣    市公交公司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卫真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8651574(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