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参加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十堰市参加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
工 作 方 案
2008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十堰市将组团参加,并举办2008年湖北十堰(深圳)投资推介说明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思路
积极抢抓香港资本输出和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机遇,充分利用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深圳湖北商会、香港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等资源,务实高效地开展小分队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积极承接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合作。
二、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8日至6月20日。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组织小分队招商。
6月中旬前,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和产业转移重点,积极利用各种人脉资源,在做好对接的基础上,组织精干的小分队赴珠江三角洲开展上门推介、招商。
(二)考察、拜会活动。
市领导、各县市区(管委会)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拟考察、拜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深圳湖北商会、香港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会员企业等。
(三)举办2008年湖北十堰(深圳)投资推介说明会暨招待宴会。
6月18日10:30-13:00在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举行。会议规模120人左右,其中客商80人左右。
(四)拜会香港商务机构。
市领导拟带领招商小分队赴港拜会香港汽车零部件协会、香港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香港中旅集团等商务机构。
(五)参加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暨招待酒会。
6月18日17:00-19:30在大中华酒店举行。参加人员:市领导及签约项目代表。
(六)东部沿海小分队招商。
市政府招商小分队拟赴浙江温州、台州等地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
四、筹备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2008年湖北十堰(深圳)投资推介说明会筹备领导小组,胡仲军副市长任组长,孙成林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市政府驻深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筹备领导小组下设会务组和宣传组。
(一)会务组。
由市招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驻深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招商局、市政府驻深办抽调。会务组设在市招商局,联系人:金强,联系电话:13635716000(手机) 8688480(办电)电子信箱:master@syip.gov.cn。
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落实省组委会和市领导指示和安排,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负责统筹协调前期筹备工作,策划具体活动方案;负责联系、落实深圳活动场所、会场布置和活动组织;负责汇总客商邀请情况;负责联系、安排市领导拜会活动和会见重点客商;负责起草市领导讲话材料;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和使用;负责活动的总结。
2、负责十堰市投资指南、招商项目册、宣传推介幻灯片等招商资料制作、派送和推介;结合资源优势,做好项目对接,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分队招商活动;联络、拜会重点商务机构,推介重点投资项目,邀请客商参会;收集、汇总拟签约项目;组织签约仪式。
(二)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经委、旅游局、招商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工作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十堰日报社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武当山旅游资源促销工作由武当山特区负责;负责邀请媒体参会并报道。
五、各县市区(管委会)主要筹备工作
(一)组织小分队招商。
(二)推介招商项目,落实签约项目。
1、酌情编印宣传册。
2、梳理在谈项目、意向项目、协议项目,加强联络和洽谈工作,推进在谈项目向合同项目转变。
3、各县市区(管委会)在2008年湖北十堰(深圳)投资推介说明会上签约的合同项目不少于2个。
(三)结合实际,各县市区(管委会)可另行开展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
六、客商邀请
(一)切实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参加鄂港粤经贸合作洽谈会暨招待酒会客商邀请任务。
(二)邀请十堰在深圳有关人士约8人(责任单位:市政府驻深办);邀请在粤湖北、十堰籍商界人士及通过他们邀请约10位客商(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政府驻深办);香港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6家会员企业代表(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市区(管委会)邀请对接、洽谈项目的客商和合同签约项目代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特区)。
七、代表团组成
由市领导带队,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旅游局、招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各单位参会人员要结合对接项目和客商邀请情况确定,从严控制,并认真做好前期工作。
八、筹备工作时间要求
(一)5月28日前,各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会务组。
(二)6月3日前,各县市区(管委会)可将预订房型及数量报会务组协助办理。
(三)6月5日前,会务组、宣传组拟订详细方案及经费预算方案报筹备领导小组审定。
(四)6月10日前,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小分队招商,并及时将小分队招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会务组。
(五)6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分别将确定的签约项目情况、客商邀请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及确定参会客商信息以书面形式报会务组汇总。
(六)6月10日前,会务组完成有关会议材料的送审。
(七)6月10日前,市招商局完成重点招商项目册编印和重点推介项目多媒体制作;宣传组完成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八)6月12前,会务组拟定、编印推介说明会活动指南。
九、活动经费
市政府代表团活动费用及2008年湖北十堰(深圳)投资推介说明会费用、宣传费用由市财政解决。
各县市区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附: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十堰代表团成员名单
附:
2008年鄂粤经贸合作洽谈会十堰代表团
成 员 名 单
团 长:市领导
副团长:胡仲军 副市长
成 员:孙成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君琦 市发改委主任
顾善远 市经委主任
罗 勤 市财政局局长
高 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新艺 市商务局局长
李华山 市旅游局局长
王 旋 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发平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主任
左胜平 市招商局局长
朱志平 市政府驻深办副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