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通知

1995年07月05日  文号:十政办发[1995]81号  来源:市政府办
         十 堰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十政办发[199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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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市有关单位: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强国富民,实现
四化宏伟大业的奠基工程。为了确保我市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市政府制定了
《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
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
  为了确保我市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有关精神以及《湖北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的总体要
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
  一、目标。到2000年,全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含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九
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
县、市达到85%以上,城区达到95%以上。全市小学在校学生达到42万人左右,比1994年
增加约3.6万人,初中在校学生达到20万人左右,比1994年增加约8.5万人。
  二、完成期限。全市除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十堰城区和县、市的30个乡镇外,其
余116个乡镇分三步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第一步: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62个乡镇,1996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
段入学率达到99%,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第二步:一般山区乡镇37个,1998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率达
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
  第三步:边远贫困的大山区乡镇17个,2000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
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
  各县、市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期限是:丹江口市1997年,郧县1998年,郧西、竹
溪、竹山、房县2000年。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精神,分区规划、分类指导,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
提前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2、正确处理普及速度与办学条件的关系,以必要的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全
市所有初中,第一、二步实现“普及”的乡镇的村以上小学,第三步实现“普九”的乡的中
心小学,应在2000年以前分期分批实现校舍基本规范和教学设备基本配套。
  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点在初中。要着重抓好初中布局调整, 搞好学校规范化建
设,同时要加大农村初中改革的力度,积极兴办综合性初中,增强初中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功能。
  4、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难点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在2000年以前, 要努力
确保完成中小学入学率指标。特别困难的农村,可以实行多种形式办学,保证学生受完九年
义务教育。
  5、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验收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市政府将依据普九规划, 每
年组织一次对乡镇“普九”工作的评估验收,定期公布普九规划完成情况。对按期完成普九
任务的乡镇,发给合格证书度予适当奖励。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普九任务的乡镇,市政
府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十堰市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附件:
            十堰市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1、1996年底前,共62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丹江口市:习家店   均 县   浪 河   武当山
       土 台   官 山   罗 店   蒿 坪
  郧  县:白 浪   大 堰   安 阳   谭 山
       刘 洞   柳 陂   茶 店   鲍 峡
       南 化   青 山   青 曲   高 庙
       黄 柿 
  郧西县 :羊 尾   涧 池   安 家   关 防
       寺 沟   童 元   夹 河   观 音
       马 安   河 夹   店 子   景 阳
       上 津   五 顶   香 口   土 门
  竹山县 :秦 古   潘 口   溢 水   竹 坪
       擂 鼓   文 峰   洪 坪   茅 塔
       田 家   黄 栗
  竹溪县 :洛 河   丰 坝   新 州   龙 滩
       丰 溪   桃 源
  房  县:秦 口   青 峰   化 龙   桥 上
       榔 口   中 堰   中 坝   五 台
       窖 淮
  2、1998年底前,共37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丹江口市:盐池河  牛 河  白杨坪  大 沟
  郧  县:胡家营  安 城  梅 铺  辽 瓦
       红岩背  东 河  叶 大  大 柳
       叶 滩
  郧西县 :茅 坪  泥 沟  黑 虎  六 郎
       六 斗  两岔河
  竹山县 :楼 台  三 台  得 胜  沧 浪
       峪 口  官 渡
  竹溪县 :泉 溪  天 宝  瓦 沧  兵 营
       汇 湾
  房  县:板 桥  大 木  门 古  通 省
       农林场  安 阳  沙 河
  3、2000年底前,共17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郧西县:槐 树  三官洞  湖北口
  竹山县:柳 林  深 河  大 庙  牌 楼
      双 台  梁 家
  竹溪县:向 坝  双 桥  马家河  鄂 坪
  房 县:万 峪  九 道  姚 坪  上 龛


主题词:教育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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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省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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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十堰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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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5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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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3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