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通知
1995年07月05日 文号:十政办发[1995]81号 来源:市政府办
十 堰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十政办发[199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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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市有关单位: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强国富民,实现
四化宏伟大业的奠基工程。为了确保我市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市政府制定了
《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
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
为了确保我市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有关精神以及《湖北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的总体要
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
一、目标。到2000年,全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含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九
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
县、市达到85%以上,城区达到95%以上。全市小学在校学生达到42万人左右,比1994年
增加约3.6万人,初中在校学生达到20万人左右,比1994年增加约8.5万人。
二、完成期限。全市除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十堰城区和县、市的30个乡镇外,其
余116个乡镇分三步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第一步: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62个乡镇,1996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
段入学率达到99%,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第二步:一般山区乡镇37个,1998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率达
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
第三步:边远贫困的大山区乡镇17个,2000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
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
各县、市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期限是:丹江口市1997年,郧县1998年,郧西、竹
溪、竹山、房县2000年。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精神,分区规划、分类指导,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
提前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2、正确处理普及速度与办学条件的关系,以必要的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全
市所有初中,第一、二步实现“普及”的乡镇的村以上小学,第三步实现“普九”的乡的中
心小学,应在2000年以前分期分批实现校舍基本规范和教学设备基本配套。
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点在初中。要着重抓好初中布局调整, 搞好学校规范化建
设,同时要加大农村初中改革的力度,积极兴办综合性初中,增强初中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功能。
4、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难点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在2000年以前, 要努力
确保完成中小学入学率指标。特别困难的农村,可以实行多种形式办学,保证学生受完九年
义务教育。
5、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验收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市政府将依据普九规划, 每
年组织一次对乡镇“普九”工作的评估验收,定期公布普九规划完成情况。对按期完成普九
任务的乡镇,发给合格证书度予适当奖励。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普九任务的乡镇,市政
府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十堰市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附件:
十堰市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1、1996年底前,共62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丹江口市:习家店 均 县 浪 河 武当山
土 台 官 山 罗 店 蒿 坪
郧 县:白 浪 大 堰 安 阳 谭 山
刘 洞 柳 陂 茶 店 鲍 峡
南 化 青 山 青 曲 高 庙
黄 柿
郧西县 :羊 尾 涧 池 安 家 关 防
寺 沟 童 元 夹 河 观 音
马 安 河 夹 店 子 景 阳
上 津 五 顶 香 口 土 门
竹山县 :秦 古 潘 口 溢 水 竹 坪
擂 鼓 文 峰 洪 坪 茅 塔
田 家 黄 栗
竹溪县 :洛 河 丰 坝 新 州 龙 滩
丰 溪 桃 源
房 县:秦 口 青 峰 化 龙 桥 上
榔 口 中 堰 中 坝 五 台
窖 淮
2、1998年底前,共37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丹江口市:盐池河 牛 河 白杨坪 大 沟
郧 县:胡家营 安 城 梅 铺 辽 瓦
红岩背 东 河 叶 大 大 柳
叶 滩
郧西县 :茅 坪 泥 沟 黑 虎 六 郎
六 斗 两岔河
竹山县 :楼 台 三 台 得 胜 沧 浪
峪 口 官 渡
竹溪县 :泉 溪 天 宝 瓦 沧 兵 营
汇 湾
房 县:板 桥 大 木 门 古 通 省
农林场 安 阳 沙 河
3、2000年底前,共17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郧西县:槐 树 三官洞 湖北口
竹山县:柳 林 深 河 大 庙 牌 楼
双 台 梁 家
竹溪县:向 坝 双 桥 马家河 鄂 坪
房 县:万 峪 九 道 姚 坪 上 龛
主题词:教育 规划 通知
────────────────────────────────────────
抄 报:省教委。
────────────────────────────────────────
抄 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十堰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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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5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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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90份
十政办发[199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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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市有关单位: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强国富民,实现
四化宏伟大业的奠基工程。为了确保我市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市政府制定了
《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
取得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十堰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
为了确保我市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有关精神以及《湖北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的总体要
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规划:
一、目标。到2000年,全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含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九
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
县、市达到85%以上,城区达到95%以上。全市小学在校学生达到42万人左右,比1994年
增加约3.6万人,初中在校学生达到20万人左右,比1994年增加约8.5万人。
二、完成期限。全市除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十堰城区和县、市的30个乡镇外,其
余116个乡镇分三步达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第一步:自然经济条件较好的62个乡镇,1996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
段入学率达到99%,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第二步:一般山区乡镇37个,1998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率达
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
第三步:边远贫困的大山区乡镇17个,2000年底以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
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
各县、市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期限是:丹江口市1997年,郧县1998年,郧西、竹
溪、竹山、房县2000年。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精神,分区规划、分类指导,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
提前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2、正确处理普及速度与办学条件的关系,以必要的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全
市所有初中,第一、二步实现“普及”的乡镇的村以上小学,第三步实现“普九”的乡的中
心小学,应在2000年以前分期分批实现校舍基本规范和教学设备基本配套。
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点在初中。要着重抓好初中布局调整, 搞好学校规范化建
设,同时要加大农村初中改革的力度,积极兴办综合性初中,增强初中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功能。
4、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难点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在2000年以前, 要努力
确保完成中小学入学率指标。特别困难的农村,可以实行多种形式办学,保证学生受完九年
义务教育。
5、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验收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市政府将依据普九规划, 每
年组织一次对乡镇“普九”工作的评估验收,定期公布普九规划完成情况。对按期完成普九
任务的乡镇,发给合格证书度予适当奖励。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普九任务的乡镇,市政
府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十堰市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附件:
十堰市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
1、1996年底前,共62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丹江口市:习家店 均 县 浪 河 武当山
土 台 官 山 罗 店 蒿 坪
郧 县:白 浪 大 堰 安 阳 谭 山
刘 洞 柳 陂 茶 店 鲍 峡
南 化 青 山 青 曲 高 庙
黄 柿
郧西县 :羊 尾 涧 池 安 家 关 防
寺 沟 童 元 夹 河 观 音
马 安 河 夹 店 子 景 阳
上 津 五 顶 香 口 土 门
竹山县 :秦 古 潘 口 溢 水 竹 坪
擂 鼓 文 峰 洪 坪 茅 塔
田 家 黄 栗
竹溪县 :洛 河 丰 坝 新 州 龙 滩
丰 溪 桃 源
房 县:秦 口 青 峰 化 龙 桥 上
榔 口 中 堰 中 坝 五 台
窖 淮
2、1998年底前,共37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丹江口市:盐池河 牛 河 白杨坪 大 沟
郧 县:胡家营 安 城 梅 铺 辽 瓦
红岩背 东 河 叶 大 大 柳
叶 滩
郧西县 :茅 坪 泥 沟 黑 虎 六 郎
六 斗 两岔河
竹山县 :楼 台 三 台 得 胜 沧 浪
峪 口 官 渡
竹溪县 :泉 溪 天 宝 瓦 沧 兵 营
汇 湾
房 县:板 桥 大 木 门 古 通 省
农林场 安 阳 沙 河
3、2000年底前,共17个乡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郧西县:槐 树 三官洞 湖北口
竹山县:柳 林 深 河 大 庙 牌 楼
双 台 梁 家
竹溪县:向 坝 双 桥 马家河 鄂 坪
房 县:万 峪 九 道 姚 坪 上 龛
主题词:教育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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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省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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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十堰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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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5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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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