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市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2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进行电子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手工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全市人口为341.70万人(包括外来常住人口,不包括常年外出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的329.25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2.45万人,增长3.78%。平均每年增加l.2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0.36%。
二、人口分布与密度
全市的人口分布与密度如下:
地区 人口(万人) 密度(人/平方公里)
张湾区 32.20 493
茅箭区 26.73 495
郧 县 58.43 151
郧 西 49.20 140
竹 山 43.88 122
竹 溪 33.85 103
房 县 47.30 93
丹江口 50.11 161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94.0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21.94万人,占总人口的94.22%,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43人,比1990年的4.01人下降了0.58人。
四、年龄构成
全市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8.47万人,占22.97%;15—64岁的人口为241.76万人,占70.75%;65岁及65岁以上的人口为21.47万人,占6.28%。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54个百分点;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87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市的人口中,男性为181.91万人,占53.24%;
女性为159.79万人,占46.76%。
六、民族构成
全市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40.41万人,占99.6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9万人,占0.38%。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2.43万人,增长了3.7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02万人,增长了1.83%。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的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12.34万人,占3.61%;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39.78万人,占11.64%;接受初中教育的97.74万人,占28.60%;接受小学教育的134.84万人,占39.46%。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160人上升为3610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7479人上升为11643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8126人上升为28603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185人上升为39461人。
全市的人口中,文盲人口为33.81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1.79%下降为9.89%,下降了11.9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11.18万人,占总人口的32.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30.52万人,占总人口的67.46%。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58个百分点。
十堰市统计局
200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