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堰市城区的环境质量为:
一、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0.011毫克/立方米,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限值。
氮氧化物:年日平均值0.033毫克/立方米,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限值。
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平均值0.22毫克/立方米,符合(GB3095—1996 )日平均二级标准限值。
降尘:年平均10.92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PH值范围为6.21—7.28,无酸雨污染。
同一九九八年相比,空气环境诸污染因子中:二氧化硫浓度无增减变化,氮氧化物浓度下降了0.007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下降0.01毫克/立方米,降尘量下降4.12吨/平方公里·月。环境空气质量呈上升趋势。
二、饮用水
一九九九年,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状况良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六座水库水质平均达标率为97.8%,与一九九八年相比,达标率下降了1.6个百分点;因气候干旱,蓄水量减少,和环境地质背景等因素影响,除黄龙水库外的其它五座水库中,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PH值、溶解氧、总大肠菌群等项目,在年度内部分季节出现超标值。水体水质污染特征为有机污染类型。
三、地表水
一九九九年,流经十堰市城区的三个水系,神定河水系水质达标率为91.7%,主要污染物为:非离子氨、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犟河与泗河水系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6.4%和97.2%,主要污染物为:非离子氨、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与一九九八年相比,各河流水质无显著变化,受径流量年际变化的影响,城区河流地面水水质呈微下降趋势。水体水质污染特征以有机污染为主。
四、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41.5—68.2分贝(A),年平均等效声为54.5 分贝(A),比一九九八年上升了0.3分贝(A)。
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65.1—74.1分贝(A)。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9.7分贝(A),比一九九八年上升了0.1分贝(A)。 交通噪声污染路段主要分布在车城西路—人民路—武当路之间的城区主干道。
功能区噪声达标覆盖率为86.6%,比一九九八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其中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0.0%,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7.4%。
噪声总体水平分析:一九九九年,十堰市城区声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功能区噪声与一九九八年相比,环境质量明显呈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缘于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噪声的管理。
十堰市环境监测站
200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