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构职能

2002年01月11日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4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政府关于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十发[2001]20号)文件精神,设置十堰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十堰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并代理市委、市政府向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领导部门进行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同时为十堰市搜集和传递全国的各种信息,以充分发挥对外宣传和对内联络的窗口作用。

  (二)积极为十堰市各部门引进项目、技术、资金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三)做好市属各领导机关来京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指导、协调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内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处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情况综合;负责机关文档、保密、人事、劳资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处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接待联络科

  负责经济信息的搜集、传递,为十堰各单位在京的各种经济活动牵线搭桥;负责本市来京人员的交通、食宿的安排接待工作,办理北京市的车、船、机票的代购业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驻京联络处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2名,副科1名)。

  另核定机关事业编制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