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职能

2002年01月23日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4号)、《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十发〔2001〕20号)文件精神,十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地方志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仍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1997〕66号)规定维持不变。

  二、内设机构

  市地方志办公室内设机构维持3个不变,但名称作个别调整,保留秘书科、《十堰年鉴》编辑部,原编审科更名为志书编审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地方志办公室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