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

2002年01月11日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4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十发[2001]20号文件精神,设置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会同建设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四)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在计划、建设、规划等部门配合下,负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十堰市防空指挥所建设工程。

  (七)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建设与管理,制定组建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方案,协调利用电信、军事部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证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会同主管部门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计划。

  (九)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组织全市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监督执行人民防空技术标准。

  (十一)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以及平时的防灾抢险,救灾恢复工作。

  (十三)负责市直属人防工程实施管理和有效开发利用。

  (十四)按《人民防空法》要求,加强对所属市县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4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督办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保卫、计划生育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经费、物资、设备的计划、申请、分配、核算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拟制战时防空袭物资保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行政、业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党务、思想政治工作等。

  (二)工程科

  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计划、质量、定额、技术管理;负责重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和施工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和拆除、报废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科研和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程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收取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经费、物资、设备的计划、申请、分配、核算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预算、决算等。

  (三)指挥通信科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参与实施人防指挥所和疏散基地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建设、管理及开发利用;检查指导人防通信联络站的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战时参与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释放防空袭警报,保障指挥通信畅通等。

  (四)政策法规科(平战结合科)

  对城市建设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研究拟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地方性行政规章和文件的实施和解释、受理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在初级中学开展"三防"知识教育等。编制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经营管理和安全使用,总结、推广平战结合的新技术和先进经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人防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的政策,提出我市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直属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有关业务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平战结合统计工作等。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科长4名,副科长2名)。

  另核定机关单列事业编制3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为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