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植业科
负责粮油生产的调查研究,拟订粮油作物生产种植规划、计划和粮油作物结构调整与布局;负责粮油基地建设和示范区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负责提出粮油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需求计划。
(九)经济作物科
指导全市特产作物的生产;研究拟定特产作物生产规划和生产技术措施;组织重大经济作物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负责特产示范区的建设和经济作物的种子、种苗的繁育管理工作。
(十)农业产业化科
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农业、农村经济产业化,合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布局、协调发展和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
纪委(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堰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保留综合计划科、财务信贷科、监测评价和工程管理科、妇女事务科。项目办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WFP项目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省、市项目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负责市一级配套资金、物资计划的落实,审查项目工程年度计划,与县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办)签订年度《项目任务责任书》。负责分配各县援粮计划,对各县上报的援粮计划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督促县项目办严格按已批准的计划执行项目,对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各县项目的工程施工、财务活动、援粮发放、配套资金和物资使用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调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经验,改进管理工作;协助省项目办参与WFP援粮在港口的结关、调运、兑换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援粮有关帐目。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县级财务检查和审计等工作;严格外事纪律,统一口径对外,具体负责在本市的外事接待工作。对向外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把关;按要求上报项目报表、项目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中期评价报告和期终报告。
四、人员编制
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含非中共党外副职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总农艺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正科16名,副科5名)。
另核定局机关单列事业编制6名。
五、单列机构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