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十堰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十堰市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yan.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十堰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shiyan.gov.cn
2、十堰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箱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为:十堰市政府办公自动化管理科。
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路 号B栋三楼,受理时间:工作日的8:00--11:30,14:30--18:00。
联系电话:(0719)8675975
传真号码:(0719)8666624
邮政编码:442000
电子邮箱:zfbxxgk@shiyan.gov.cn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十堰市政府办公自动化管理科。
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路 号B栋三楼,受理时间:工作日的8:00--11:30,14:30--18:00。
联系电话:(0719)8675975
传真号码:(0719)8666624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在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网址为www. shiyan.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受理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参见附图)。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投诉举报信箱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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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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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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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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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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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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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其 它 组 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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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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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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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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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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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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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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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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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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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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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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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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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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