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信息公开目录

2008年09月08日  来源:市交通局

  一、机构职能
  1.1 机构名称
  1.2 办公地点、值班电话
  1.3 主要职责
  1.4 领导班子成员
  1.5 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能
  1.6局直部门及职能
  二、交通规费征收标准和依据
  2.1 道路运输收费标准
  2.2 道路运输费收项目及标准
  2.3 公路规费征收标准和政策依据
  三、交通相关政策法规
  3.1 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3.2 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3 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5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以下简称《规定》),本机关依照省政府《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如下:

  一、机构职能

  1.1机构名称
  十堰市交通局

  1.2办公地点、值班电话
  办公地点:十堰市五堰香港街6号
  值班电话:8654222  

  1.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商品汽车运输、车船维修、车辆检测、停车场、出租车等行业管理;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维护交通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组织全市水、陆交通规费、公路通行费的征稽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与监督。
  (六)负责全市港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航政管理及公路路政管理。
  (七)组织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八)负责全市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和管理行业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
  (十)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引进技术、资金,开展经济合作与交流,盘活交通存量资产。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的管理;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本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4 领导班子成员
  王晋洪  党委书记、局长
  付晓书  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李玉金  副局长、党委委员
  陈 勇  副局长、党委委员
  王礼华  副局长、党委委员
  郝伯阳  副局长、党委委员
  王国春  副局长、党委委员
  卫真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杜昌春  助理调研员
  程新国  总工程师
  王志勇  工会主席
  张新华  助理调研员

  1.5 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电话:8654222)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
  2、负责值班、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接待工作。

  (二)工程计划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建设和养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交通建设发展计划、规划,督促检查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路政工作;
  3、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重点工程的评估工作;
  4、负责管理公路渡口设置的审批和道路绿化工作;
  5、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审定工程决算;
  6、负责对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质量的审查管理和监督;
  7、负责全市交通科技工作。

   (四)县乡道路科(农村公路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规划,项目审查、报批、工程质量验收;
  2、制订县乡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3、组织对全市县乡公路养建情况的检查、验收和管理。

   (五)安全运输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路和水路交通安全运输的政策法规;
  2、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车船维修检测、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出租车等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行业市场秩序;
  3、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及联运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管理交通运价和运输票证;
  5、指导全市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航道维护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的法规;
  2、指导交通系统法制建设;
  3、组织调研交通经济政策,拟定政策性意见;
  4、负责组织、协调交通系统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检查。

   (七)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规费、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以及交通财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制度;
  2、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负责筹集和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信贷资金的财务工作;
  4、审编局直事业费预算和社会集团购买力计划;
  5、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及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
  6、组织编制交通规费征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7、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和交通会计学会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八)党办(劳动人事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管理及统计工作;
  3、配合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审报、劳动技能鉴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妇联、青年、计划生育工作,检查、监督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

  单列机构
  纪委(监察室)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组织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1.6局直部门及职能
  (一)十堰公路管理局
  十堰市公路管理局始建于1965年,1994年由原郧阳地区公路总段和十堰市公路段合并成立十堰市公路管理处。2006年,更名为十堰市公路管理局。下辖六个县(市)公路段和一个城区公路段。公路处内设13个科室,即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劳动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养路科、工程科、路政管理科、渡口机务科、通行费收科、纪检检查室、职工教育科、工会;7个直属单位。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列养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水毁防治,保障公路畅通;负责已列养公路的进等改造,提高公路技术标准;依法实施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负责公路沿线绿化及管理,保持公路洁、美、畅、通;负责收费公路的通行费征收管理、筹集公路建设资金;负责全市公路建养资金的调拨、管理和筹措,保证养建计划任务的完成;指导协调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公路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