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地质环境科
参与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审查认定;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批;负责地勘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地质遗变的保护与监督管理。电话:8102827
1.5.9征地管理科
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公告、核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包干工作;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电话:8102822
1.5.10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考察下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干部培训工作。电话:8102820
1.5.11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电话:8102837
1.6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
1.6.1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对全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土地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监督检查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处置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为;依法对违法用地、乱用耕地和非法交易土地以及对矿产资源无证开采、乱开滥采、越界开采、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6.2国土档案馆
制定机关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6.3国土市场管理中心
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市场进行清理、收费;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批准用途及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扩大容积率进行管理;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事务。
1.6.4市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市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国家、省、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
参与拟定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课题调研。
参与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技术、质量监管。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审查市级及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初审、建档、入库、抽查复验等工作。
负责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对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市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资金的使用,并负责相关报表的汇总、统计工作。
参与或授权承办对市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相关资料报市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验收。
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与合作;编辑土地开发有关文献资料;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
承办市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6.5市国土储备中心
负责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储备的土地进入征购、收回、开发、储备;负责对列入储备和城市规划区内可用作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负责对已批准公开出让的宗地发布供地公告和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交易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负责管理市土地资产交易大厅;办理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1.6.6市土地测量队
负责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服务对象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绘成果。
1.6.7市土地估价所
负责为土地一级市场供应土地提供出让底价;组织基准地价评估与更新;组织和实施对地产市场进行监测,并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建议;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
1.6.8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负责为国家建设提供地质质环境监测服务,对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置、监测、预报、评估、技术咨询等;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参与编制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对影响、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依法进行监测;对辖区内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监督检查。
1.6.9市矿山设计院
负责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可行性开发方案、储量检测、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水文及工程环境地质勘查,小型以下矿山采矿、选矿设计。
1.7廉政制度、工作制度
1.7.1廉政制度
1.7.1.1廉政勤政规定
1.7.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1.7.1.3关于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纪律规定
1.7.1.4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1.7.2.工作规则
1.7.2.1领导工作制度
1.7.2.2会议制度
1.7.2.3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1.7.2.4督促检查制度
1.7.2.5文明办公制度
1.7.2.6保密工作制度
1.7.2.7档案管理制度
1.7.2.8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1.7.2.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办法
1.7.2.10建设用地会审办法
1.7.2.1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会审制度
1.7.2.12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办法
1.7.2.13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十项措施
1.7.2.14国土资源系统"三个严禁"规定
二、行政许可、审批
2.1行政许可事项
2.1.1临时用地许可
2.1.2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三级及以下,其中三级为省厅委托)
2.1.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二、三级及以下)审批
2.1.4开采矿产资源许可登记(小型)
2.2行政许可事项(国土资源局审核)
2.2.1审批单位、个人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2公顷)
2.2.2审批闲置土地处置
2.2.3改变土地用途(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2.2.5乡镇、村兴建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兴办企业使用集体所有土地(0.5-1.5公顷)
2.2.6乡镇、村兴建公路、小型农田水利使用集体所有土地(2公顷以下)
2.2.7将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确定给单位、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2.8个人建住宅用地(市政府委托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3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
2.3.1市属企业改制原划拟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
2.3.2供地方式审核
2.3.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2.3.4房改房土地使用登记发证核准
2.3.5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发证审批
2.3.6土地使用证年检核准
2.3.7市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核(征用集体土地)
2.3.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
2.3.9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立项、验收审批
2.3.10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2.3.11省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用集体土地)
2.3.1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审批
2.3.13采矿许可证年检核准
2.3.14中型以上矿产权审核
2.3.15采矿权转让审核
2.3.16矿山企业占储量、变更占用储量登记审核
2.3.17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储量登记审核
2.3.18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审核
2.3.19确定设立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核
2.3.20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审批
2.3.21基本农田划定审批
2.3.22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核
三、政策法规
3.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
关于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的函
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
《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
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
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利用暂行办法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国务院第55号令中"动产"含义的请示的答复
关于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用地审批问题的批复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划拨用地目录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
关于印发《土地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关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关于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土地登记规则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通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开发土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全文)
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
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复垦规定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