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2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工作程序:
  1、单位申报并提交养老保险手续和本人档案
  2、审核养老保险手续和本人档案
  3、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4、对符合退休条件的,随即办理有关手续
  5、 对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经领导审批后,随即办理有关手续

  4.3工伤认定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由企业和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材料完整属于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经领导审批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4.4非因公伤残能力鉴定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报《伤残鉴定申报表》
  2、单位集中时间申报
  3、定期组织劳动能力医疗情况检查
  4、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5、公布鉴定结果

  4.5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职工和单位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劳动能力鉴定表》,提供病历、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到劳动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专家写出初步鉴定意见。
  3、劳动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及鉴定委员会成员召开鉴定会,对鉴定结果进行确认。
  4、下发文件,并送达职工和单位。

  4.6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法规科5日内审查申请内容,如若不受理则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如若受理则做出受理通知书;
  3、被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法规科审查后,提出行政复议意见;
  4、经局长研究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4.7劳动保障监察办理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举报投诉文书;
  2、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举报投诉;
  3、登记立案;
  4、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
  5、听取用人单位陈述、申辩;
  6、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或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送达处理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