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8663245、8499200)
工作职责: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文件、报告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及接待联络工作;汇集和编发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承担局信访工作。
负责办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以及局属单位职称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办理市直劳动保障系统干部人事的录用任免考核等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出国的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具体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法规科(8499219)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执法及监督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起草、修订、清理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劳动保险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与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衔接与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局内有关法律事务;综合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调整及年审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并指导各地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法律咨询工作。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8499210、8116610)
工作职责: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编制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拟定本局各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收支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规则;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办法并实行审计;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执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机构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四)培训科(8499215、8652631)
工作职责:拟定实施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审批;拟定职业技能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以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并拟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全市技工学校招生;指导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拟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技工学校中高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的规划及政策;负责境外代表机构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的资格审核和管理。
(五)劳动工资科(8499225、8683689)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关系和工资工作;起草调整劳动关系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办理集体合同审核登记;审核发布地方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农转非"政策,按分工拟定市"农转非"地主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制定企业职工奖惩基本准则并监督实施;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起草本市企业工资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社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指导各地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审核布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社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管理企业职工的福利工作:负责中央省在市企业和市属用人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
(六)劳动监察科(8485760)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监察工作;起草全市劳动监察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劳。动监察规则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劳动监察机构对全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执行、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用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备案审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中央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查处;规划指导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劳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和颁证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8499221、8683609)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起草劳动争议处理的地方性规章,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规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合同审查鉴证工作;规划全市劳动争议仲裁体系的建设,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庭制度,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考核认定二颁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建设,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制度,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的考核认定及颁证工作;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八)养老保险科(8499227、8116359)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养老保险工作;起草养老保险地方性规章;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拟定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执行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非经济组织职工的退休政策;办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经济非经济组织职工退休条件审批和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核手续;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经办机构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施计划;拟定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市属和中央省属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办理全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中批手续;拟定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失业保险和就业科(8499226、8116391)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起草失业保险的地方性规章,按照国家拟定的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定全市失业保险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卜拟定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办理直接管理的市属和中央省属单位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给付审核;拟定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经办机构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实施计划;拟定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综合管理城乡劳动管理所和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拟定相关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拟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并拟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办法;拟定全市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拟定全市就业经费预决算和省级扶持生产资金计划的使用;拟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企业职工和社会团体工人招聘工作,拟定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进城务工农民及外来劳动力;按分工对境外人员入市就业和本市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和外国在鄂机构从事职业中介、咨询业务的。资格审核管理。
(十)医疗保险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499207、8666373)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工作;起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规章、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指导经办机构;拟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计划;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审核用人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拟定由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慢性病治疗等实施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拟定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负责组织对由市直接组织统筹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定城镇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标准;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承担市医疗保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监察室(纪检组)(8499209、8683656)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