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构职能
  1.1 机构名称
  1.2 办公地点、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
  1.3 主要职责:
  1.4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1.5 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能
  1.6 二级单位及工作职责
  1.7网上咨询投诉信箱
  二、行政审批
  2.1提前退休审批
  2.2特殊工种退休审批
  2.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2.4社会培训机构审批
  2.5职工调动审批
  三、政策法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四、业务工作
  4.1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程序
  4.2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程序
  4.3工伤认定工作程序
  4.4非因公伤残能力鉴定工作程序
  4.5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工作程序
  4.6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工作程序
  4.7劳动保障监察办理工作程序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以下简称《规定》),本机关依照省政府《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如下:

  一、机构职能

  1.1机构名称

  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办公地点、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

  办公地点:十堰市柳林路48号
  值班电话:8499200、8499201
  投诉电话:8663245

  1.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全市实际,拟定相应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服务咨询中介机构管理规则并。实施管理;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就业及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并实施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对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制定并实施企业在辖区内招用人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市外、境外在本辖区内从事职业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四)制定本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发证;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制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及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五)负责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集体合同的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指导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管理工作;拟定企业工资制度改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有关策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价格;拟定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薪和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
  (九)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评审工作。
  (十)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制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并审查认定承办补充保险业务机构的资格。
  (十一)制定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非经济组织职工的退休政策;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办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经济非经济组织职工退休条件审批和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核手续。
  (十二)制定城乡劳动管理所和社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实施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四)负责管理、开发利用全市企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个人档案。
  (十五)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4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长、党委副书记孙照军同志:
  主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管理局系统党务工作。分管局财务、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培训科、市养老保险局、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技工学校教研室。
  党委书记兰瑞根同志:
  主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档案科。协同局长分管医疗保险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分管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劳动保障业务服务中心和技能人才工作。
  副局长、党委委员闫平同志:
  分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法规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副局长、党委委员熊顺余同志:
  分管劳动工资科、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负责企业改制、企业减负、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
  副局长、党委委员王雅芳同志:
  分管失业保险和就业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农民工办公室、妇儿工委、扶贫联系点。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联系就业促进会。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郭平同志:
  分管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老干部科、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养老保险局局长周德明同志:
  主持养老保险局行政全面工作,代管养老保险局党务工作。
  调研员张绪明同志:
  协助局长分管培训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市技工学校教研室;协助党委书记分管技能人才工作,负责市就业促进会。
  副调研员余修海同志:
  具体负责企业改制涉及劳动保障工作。
  副调研员项卫平同志:
  协助局长联系养老保险科、市养老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