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

2007年09月04日  来源:市人事局

  一、机构职能
  1.1机构名称
  1.2办公地点、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
  1.3职能配置
  1.4领导名录、领导分工
  1.5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电话
  1.6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
  1.7廉政制度、工作制度
  1.8网上咨询投诉信息
  二、行政许可审批
  2.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
  三、政策法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2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3.3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3.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3.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放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
  3.6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3.7湖北省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
  3.8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四、规划计划
  4.1十堰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4.2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五、业务工作
  5.1工资办理工作程序
  5.2市内干部调动程序
  5.3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工作程序
  5.4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程序
  5.5辞职工作程序
  5.6辞退工作程序
  5.7行政表彰工作程序
  5.8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工作程序
  5.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5.10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程序
  5.11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套转职务工作程序
  5.12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推荐)工作程序
  5.13专业技术人员额定岗位职数审核工作程序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以下简称《规定》),市人事局公开目录所涉及的公开内容是依照省政府《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具体分以下类别:

  一、机构职能

  1.1机构名称

  十堰市人事局

  1.2办公地点、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

  办公地点:十堰市市府路9号
  值班电话:8652168 8654933
  投诉电话:8650721

  1.3职能配置

  市人事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全市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管理人事系统的人事政策调研,人事信息工作。
  (二)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进行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的研讨,负责人事宣传和法制教育。
  (三)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政策、法规,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完善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授权人事局管理的人员考核、任免、审批等人事管理工作;参与和承办市政府管理的人员考核、任免等人事管理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职称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制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市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跨世纪科技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制订人才流动、调配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培育、指导人才市场;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十堰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参与制订大中专毕业生指令分配计划、指导性分配原则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管理人才信息数据库。   
  (七)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
  (八)研究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具体办法;具体承办市直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审批工作;负责中央、省国家机关驻十堰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审批工作。
  (九)研究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在十堰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和退职工作。
  (十)研究制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十堰机关、企事业单位军官转业的安置工作以及指导协调军转房屋开发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的工作;研究制订人事争议仲裁和实施细则,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代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继续工程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4领导名录、领导分工

  领导名录:
  黄 俊 陈百忍 石教勇 郝国仁 孙华凯
  夏凡夫 王恩忠 许泽华 王致洪 龚新仪

  领导分工:
  黄 俊,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局机关财务工作。电话:8651686
  陈百忍,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流动调配科和机关目标管理工作。电话:8656394
  石教勇,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考试院。电话:8680252
  郝国仁,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政策法规科、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机关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话:8680253
  孙华凯,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十堰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档案管理科。电话:8650269
  夏凡夫,市人事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建工作。电话:8650721
  王恩忠,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分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话:8650720
  许泽华,十堰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电话:8659143
  王致洪,市人事局助理调研员。电话:8659941。
  龚新仪,市人事局助理调研员。电话:8650263。

  1.5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电话:

  办公室
  主任:汤国祝 电话:8652168
  职责: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机要档案、人事信访、机关后勤的管理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培训、奖惩、福利工作;负责保密、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人事系统文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