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市发改委

  一、机构职能类
  (一)机构领导
  (二)内设机构、职能科室
  (三)直属单位
  (四)工作规划
  二、政策法规类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性法规
  (四)规章
  三、规划计划类
  (一)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工作总结和要点
  四、业务工作类
  (一)行政确认审批事项
  (二)行政处罚事项
  五、其他
  (一)部门工作动态
  (二)机关内部管理

  一、机构职能类

  (一)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李君琦;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天林;党组成员、副主任顾善全;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宇和;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党组成员、副主任柯贤国;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心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立斌。

  (二)内设机构、职能科室
  办公室、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对外经济科、地区经济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工业能源发展科、交通运输科、高新技术装备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社会发展科、财金贸易科、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开发区管理科、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办公室、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老干科。

  (三)直属单位
  十堰市黄金管理办公室、十堰市招标投标中心

  (四)工作规划
  市委、市政府及市发改委制订的相关工作规划

  二、政策法规类

  (一)法律
  《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防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行政法规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三)地方性法规
  《湖北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湖北省招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湖北省节能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湖北省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四)规章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十堰市发改委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三、规划计划类

  (一)发展规划和计划
  《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纳要》、《十堰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

  (二)工作总结和要点
  《十堰市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十堰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十堰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等。

  四、业务工作类

  (一)行政确认审批事项

  1、许可项目:小水电、小煤矿等项目的核准
  执法依据:鄂政发〔2005〕12号文附件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04年本)]第二项"能源:(一)电力,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以下跨市州河流上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煤炭,非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年产3万吨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执法机构:工业能源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2、许可项目:城建项目的核准
  执法依据:鄂政发〔2005〕12号文附件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04年本)]第九项"城建:日供水能力2万吨(含)-10万吨(不含)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5万吨(不含)以下的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生活垃圾处理:日处理能力100吨(含)-300吨(不含)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不含)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城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2亿元(不含)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不含)以下项目,由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执法机构:投资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3、许可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的备案
  执法依据:鄂政发〔2005〕号文附件三[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二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04年本)》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执法机构:投资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4、许可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的市场项目备案
  执法依据:鄂政发〔2005〕号文附件三[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第二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04年本)》以外的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场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执法机构:财金贸易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5、许可项目:国家规定由地方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执法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3、《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法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执法机构:投资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6、许可项目:国家规定由地方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执法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3、《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法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执法机构:投资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7、许可项目: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动用的审批
  执法依据:
  1、《国防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173号);
  2、《湖北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
  执法机构:交战办
  执法程序:应急时启动

  8、许可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执法依据:
  1、国务院令第346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根据现行审批权限,外商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别由发展计划部门和经贸部门审批、备案";
  2、鄂政发〔2005〕12号文第十二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核准"。
  执法机构:外经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

  9、许可项目: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备案
  执法依据:《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执法机构:区划办
  执法程序:送报人将农业调查成果及数据报区划科备案

  10、许可项目: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的初审
  执法依据:核准,鄂政发〔2005〕12号附件二[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备案,鄂政发〔2005〕12号附件二[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执法机构:工业科
  执法程序:
  ①申办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
  ②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