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2008年09月09日  来源:市林业局

  为了全面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推进十堰生态城、旅游城、水电城及区域性中等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林业发展回顾

  “十五”时期林业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局的大力支持下,以生态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保护好丹江库区的水源地为重点,紧紧围绕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市委确定的生态立市战略,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自2000年我市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市累积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73.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88.9万亩,宜林荒山造林84.5万亩),国家累积投入资金64997万元,全市1605个村、30.2万户117万农民受益,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也有效地促进了植被恢复、水土流失的治理和环境的改善。

  二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0年以来,我市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57.8万亩,飞播补植管理15.2万亩,有效地管护天然林1059亩,到位资金19536万元。使天然林资源得到保护,森林质量提高;一大批下岗职工得到安置,确保了地方社会稳定。

  三是日援汉江防护林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日援项目自1999年实施以来,日本无偿援助的10亿日元设备运转正常,新建的9个现代化中心苗圃,年产优质苗木3000万株,实现了种苗质量新突破,成为我市林业建设的亮点。还累计完成营造林89万亩、建辽望台11座,修林区公路58公里,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自然保护区建设经过自我启动,从无到有迈出新步伐。目前新建了赛武当、堵河源、十八里长峡等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3个自然保护小区,及市县级保护区各1个,面积达44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2.5%。保护区建设基本落实了管护措施,管护力度进一步增强,赛武当省级保护区成为湖北省的试点区,丹江库区湿地保护区晋升省级已通过了专家评审。

  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力的促进了十堰林业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功能的增加和提高,林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森林面积、蓄积实现了“双增长”。全市有林地面积1643万亩,占林用地61.4%,比1993年增加31.5%,居全省第一位。森林覆盖率45.65%,比1993年35.14%增加10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位。森林蓄积量3259万立方米,比1993年2072万立方米增加1187万立方米,居全省第一位。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改善。全市现有野生木、藤本植物113种,337属,1470种,其中乔木702种,灌木644种,藤本124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有39种,有陆生野生国家重点保护动物61种,占国家重点保护335种的18%。还有人工栽培经济林树种(品种)30多个。而且,现有森林五大林种齐全、分布有幼、中、近、成、过等五个龄级不同年龄的林分。

  3、林业结构逐步优化。林种结构中,防护林比例加大,经济林面积得到调整,用材林面积得到控制。森林群落结构中,通过封山育林使混交林比例增加。全市现有杨树、刺槐、香椿、竹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基地44.1万亩;以板栗、核桃、柑桔、茶叶等干鲜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86.9万亩;以木瓜、杜仲、肚倍、黄柏、金银花为主的中药材基地19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1.55万亩;森林公园从无到有,先后建设了武当山、牛头山、标湖偏头山三个森林公园,年接待游客超过10万人次,旅游收入175万元,初步具备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4、林业综合效益开始显现。首先林业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增强。其次是随着荒山减少、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环境逐步形成。第三是生态环境改善使投资环境优化,尤其是实施天保、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质量,为促进农村稳定做出了贡献。

  5、林业管理队伍基本健全,自身建设取得实效。全市共有乡镇林业站103个,森林公安机构19个,公安民警93人,在森林资源保护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林业科技、林业资金管理、国有林场也取得了较大发展。

  站在新世纪社会对林业新要求的高度,可以发现十堰林业仍然存在发展不够的问题。

  一是森林质量不高。新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偏低;经济林存在品种杂、规模小、管理粗放等问题,不能满足社会对林产品多样化需求;天然残次林仍然占较大比重。

  二是林业产业化基础薄弱。基地后劲不足,林业产业化“拳头”产品不硬,“龙头”企业不活。

  三是林业整体效益较低。森林资源的增长产生的生态效果明显,但生态效益缺乏计量和评价。三大产业虽然齐全,但初级产品占主要,规模小而全,经济增长点不突出。

  四是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全市权属是集体林的林地面积1076万亩,占森林面积的65、5%。这部分森林受村集体统管,传统的“一大二公”色彩十分浓厚,“吃大锅饭”的现象仍然严重。产权主体不清晰,导致对于为什么造林、造什么林、为谁造林不明确,出现盲目造林、造无主林、重造轻管等问题。

  五是科技支撑作用太弱。传统技术坚持不够,新技术研发不力,实用技术推广难,科研与生产脱节。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化体系和科学高效的支撑体系。构筑国土安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屏障,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区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十堰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建设和林业自身建设全面发展的原则,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林业建设者及农民群众收入的提高。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注重适地适树及森林资源的持续高效利用。

  3、坚持科技兴林原则,注重林业科技与林业建设相结合,促进科技振兴和科技兴林。

  4、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注重普法与执法。

  5、坚持体制创新的原则,注重产权改革和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6、坚持市场引导的原则,注重资源优势与市场需求相统一。

  三、“十一五”林业发展总体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成生态体系完备、产业体系发达、支撑体系科学高效的林业大市、强市。

  到2010年,实现高标准灭荒及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面退耕还林,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控制,建成特色鲜明、类别齐全、规模适宜、一二三产业相互对接的林业产业化基地,实现山青水秀,环境优美,农民及林业职工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林业科学全面进步,林业事业获得极大发展。具体目标是:

  ——有林地面积达到1980万亩,增长20.5%;森林覆盖率达到56%,增加10个百分点;立木蓄积量达到5940万立方米,增长82.2%。

  ——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在2004年基础上翻两番。第二三产业大发展,产值占总产值的3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林业收入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

  ——林业部门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办公条件大大改善,工作手段进一步改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建成体系完备、功能齐全的林业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总体任务

  1、营造林任务

  营造林总规模173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50万亩,封山育林270万亩,飞播补植40万亩,资源管护1059万亩,低效林改造2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