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12月)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十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做好“十一五”期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现提出“十一五”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各项主要工作目标基本完成。

  (一)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技能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

  “十五”期间,全市上下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和措施,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是“九五”时期新增就业的2倍;累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万人的115%;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全市围绕“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市场培训机制,全市累计有14.9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全市9个劳动力市场全部通过“三化”达标验收,每年进市场求职登记人数达4万人次,求职成功率在60%左右,初步形成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十五”期间,全市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启动并全面运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明显,工伤、生育保险稳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两个确保”得到有效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4.5万人、17.5万人、29万人、12万人、11万人和3.7万人,比“九五”末期均有较大增长。参保职工的各项待遇100%得到落实,累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亿元,失业保险金1.5亿元。社会保险的“安全网”、“稳定器”作用日益发挥。

  (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劳动关系在调整中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完善劳动关系处理政策,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劳动用工管理逐步规范。建立了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筑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处理机制,职工工资水平逐年增长,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通过劳动年检、专项监察、举报专案、主动巡察等有效措施,累计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200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400万元,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击了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一方面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依法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力度,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累计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00多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日趋完善。二是我市经济将继续并持续快速增长势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工建设、高速公路网逐步形成、东风公司中长期事业发展、国家中部崛起和扶贫开发战略等,都将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必将带动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费的增加。三是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企业改组改制基本到位,为劳动保障工作注入新的动力和奠定良好基础。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但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就业形式、分配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劳动保障工作也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几股人流汇集,劳动力总量供给过大、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仍是就业的主要矛盾。预计未来5年,每年全市城镇需就业总量保持在5万人左右,而新增就业岗位预计为3万个左右,供求缺口达2万个左右;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亟待转移。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偏低,远不适应经济发展、市场需求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

  (二)社保压力仍然很大

  主要体现在:一是覆盖面较窄。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较低;全市还有近万人困难国有企业和改制关闭破产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未纳入医疗保险。二是基金收支矛盾突出。“十一五”期间,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每年仍将保持在5000万元左右,当期收不抵支市县占一半以上;随着失业保险支出结构的调整,基金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制度亟待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合理,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突出,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压力大。

  (三)维权任务更加繁重

  近年来,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争议仲裁立案、信访上访数量均大幅增长。未来5年,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层次矛盾将集中显现;灵活就业快速增长,劳动力流动更加频繁,使劳动关系趋于多变,劳动保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

  (一)、“十一五”劳动保障工作指导思想

  2006年-2010年,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建立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突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三大任务,推进政策法规、服务体系、信息网络、系统能力四大建设,为构建和谐十堰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一五”劳动保障工作工作目标

  2006年-2010年,十堰市劳动和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基本解决转轨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实现下岗向失业并轨;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实现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平等就业;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实现就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十一五”期间,安置城镇就业15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保障制度规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将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征缴率。

  ——养老保险。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参保率达到98%,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参保率达8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做到模式统一,理顺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