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防震减灾规划(2007-2020年)》

2007年04月13日  来源:市政府办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加快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十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提高我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根据《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鄂政发[2006]76号),结合《十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现状
  (一)地震形势。
  我市地处秦巴腹地,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相对活跃,在全省占有三个之最。一是历史地震活动强度全省最大。公元788年,竹山县发生6.5级破坏性地震,为湖北省最大的一次地震。二是水库诱发地震全省最强。丹江口水库第一期工程竣工蓄水后,1973年诱发了两次5.1级地震,造成大坝副坝开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竣工蓄水后,丹江口水库大坝将由目前的162米加高至176.6米,正常蓄水位将提升到170米高程,具有再次诱发破坏性地震的可能。三是地震烈度全省最高。据《中国地震动区划图》标示,十堰的竹山、竹溪、房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烈度达Ⅶ度,其它县市区为Ⅵ度。2006年,省政府确定十堰城区、丹江口、竹溪、竹山、房县为全省重点监视防御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受全球地震活动趋势增强和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影响,地震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构造地震和水库诱发地震的双重威胁。
  (二)工作现状。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县相继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防震减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制定了与防震减灾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政策,地震行政审批作为全市可继续实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予以保留;建立了5个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站,拥有测震、地磁、形变、水化、重力等5种观测手段,初步形成了区域地震监测台网和震情灾情速报网络,能够监控市内2级以上地震;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已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工程建设必备审查内容。城镇建设和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普遍提高;市、县地震应急预案相继出台,地震应急处置和决策指挥水平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自身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与全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地震监测预报基础仍然薄弱,地震台站数量偏低;地震监测能力仍不能满足地震速报和地震快速反应的需要;地震灾害的防御能力不足。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城镇建设和水利、交通、能源,以及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尚未开展,人民防震减灾意识亟待提高;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相对滞后,地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不够;全市还没有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尚未建立起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地震应急数据库。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思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和谐十堰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规划目标。
  1、2007--2020年总体目标。
  根据鄂政发[2005]7号、鄂政发[2006]76号和鄂政办发[2006]120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十堰城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要率先实现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目标,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全国同类地区的先进水平;全市要消除ML1.5级以上地震的监测盲区;城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率达100%;农村新建住宅防震性能有所提高;市、县两级政府建立较完备的地震应急工作体系。
  2、"十一五"阶段目标。
  到2010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水库大坝及附属工程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全市建立功能基本齐全、设备先进的地震前兆、监测、分析预报系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8级,地震初步定位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规范,配合完成十堰城区地震活动断层和房县线性断层的探测工作,初步建立防震减灾基本数据库;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地震应急及紧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现场监测及紧急救援人员在发生地震灾害后2小时内能够出发。
  二、主要任务
  2007-2020年我市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是:
  (一)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当中,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
  (二)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地震灾害预测预报体系,提高地震预警水平。完善全市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提高地震数字化观测质量和地震响应水平。增加地震前兆台站,初步建立区域地震前兆台网。推进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三网一员"(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在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网络体系,消除地震监测盲区和乡村防震减灾的空白。
  (三)开展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震害预测,完成防震减灾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提高十堰城区、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能力。加强地震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将各类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查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确保抗震设防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确保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开展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避免在断层附近建设重要工程。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提高新建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
  (四)建立高速化、智能化的地震灾害信息网络系统,保证地震监测、分析预报、震后趋势快速判定以及应急数据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处理,健全市县地震专用宽带计算机网络系统,并与省应急指挥系统联网。建立市级地震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提高应急决策指挥水平。
  (五)制定、完善和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应急人才、救灾物资及必要的救助装备,增强我市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做好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现场工作,推进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六)"积极、慎重、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掌握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方面的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三、重点项目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行动,加强地震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防震减灾阶段任务,推动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十一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
  (一)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的辅助配套项目建设工程。
  我市"十五"重点防震减灾项目--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为了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作用,应加强辅助配套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在牛头山综合地震台建立卫星数据传输台,及时向北京和武汉传送地震观测资料,接收国家地震资料处理信息,形成"十堰-武汉-北京"互联双向地震信息快速传递通道。在十堰城区及所辖各县市建立地震观测实时监控宽带网络系统,形成以区域地震台网中心为资料收集处理中心,以县市地震台站为子台的地震监测和信息实时传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