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工业企业投资导向目录》
第二类 限制类
一、机械
1.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
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
3.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
4.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5.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6.普通电焊条制造项目
7.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二、钢铁
1. 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以下或1000立方米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项目
2. 公称容量12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项目
3. 公称容量70吨以下或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项目
4. 2.5万千伏安以下、2.5万千伏安及以上环保、能耗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热电炉项目(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万千伏安)
三、有色金属
1. 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2. 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 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4. 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四、化工
1.5000吨/年及以下氧化铁红颜料装置
2.斜交轮胎项目
3.力车胎项目(手推车胎)
4.高毒农药原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基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磷化锌、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生产项目
5.以滴滴涕为原料的生产三氯杀螨醇项目
6.以六氯苯为原料的生产五氯酚钠项目
7.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
五、建材
1. 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2. 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3. 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4. 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5.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6.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六、纺织
1. 74型染整生产线
七、医药
1. 维生素C原料项目
2. 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3. 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4. 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5. 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6. 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八、轻工
1. 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2. 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3. 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4. 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5.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6.原糖生产项目
7.白酒生产线
8.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9.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10.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九、煤炭
1. 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2. 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3. 未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十、农林业
1. 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2. 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十一、黄金
1. 日处理金精矿5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2. 日处理岩金矿石5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3. 在林区、农田、河道中开采黄金项目
十二、船舶
1. 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民用大型造船设施项目(指船坞、船台宽度大于或等于42米,能够建造单船10万载重吨级及以上的船坞、船台及配套造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