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之力扬资源之长举项目之旗集干群之智 
——关于推进竹溪县农村改革发展的思考 

2008年11月10日  作者:贺盛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 《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措施,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作为地处鄂西北边陲的竹溪县,务必抢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供的政策机遇,率先谋划,突出农村制度创新,突出现代农业发展,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用制度之力、扬资源之长、举项目之旗、集干群之智,全力推进农村全面改革和发展。

  一、以市场化手段完善承包制度,着力推进农村新一轮土地改革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发展实践表明,土地制度是激发农民发展生产积极性的内在动因。《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物权法》明确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强化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但怎样管好土地、用好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从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做出了理论上的突破、制度上的创新。我们要按照 《决定》要求,以市场化手段为基本取向,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集约性经营。按照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以租赁、转包、转让、入股等方式合理流转,鼓励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集中,提高土地规模化、区域化、规范化种植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二是开展基本农田认定工作,保护好现有的耕地资源。对现有土地要摸清底数,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确保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三是改革土地征用制和补偿机制,合理确定征地标准,确保征地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给农民;在政策上超前防范农民失地的风险,优先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同时鼓励流出土地的农户继续在原来的土地上通过劳动投入获得收益,使其“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失地不离乡”。要通过深化改革,让农民成为投资主体、发展主体和收益主体,让更多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

  二、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着力推进农村产业化和企业化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作为山区农业县,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立足资源存量基础,放大资源优势,坚持以企业化的理念经营农业,用工业化的要求发展农业。一是要发挥产业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扶龙头、建基地、带产业、创品牌,深度挖掘农业内在潜力。按照“一乡一业、多村一品”的产业化经营思路,不断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把板块基地建设作为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的 “第一车间”来抓,促进基地与企业对接。二是着力培育特色品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加强产业组织建设,实现农业产业组织化。通过市场引导和农民自主选择,通过联合、兼并或改组,组建一批技术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合作组织,实现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相对集中生产,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

  三、以项目化方式增加资金投入,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项目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只有项目上去了,农业才能做优,农村事业才能发展。很大程度上说,抓住项目,就抓住了加快农村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权。一是加强研究,实现政策准确对接。要组织专班研究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扶持政策和下一步省市即将要出台的政策措施,努力寻找地方特色与国家政策支持的结合点,寻找县域重点项目与国家政策的有效对接点,最大限度地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把国家的政策真正变成竹溪的项目、竹溪的投资和现实生产力。

  二是摸清底数,拓展项目谋划空间。在项目工作中,要弄清现有农村资源状况和人脉资源状况,紧紧围绕特色优势资源,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围绕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来进行项目的谋划。

  三是突出重点,捆绑使用项目资金。一方面要把农村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比例,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长效的内在增长机制;通过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使支农资金更多地向种植大户、生态农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另一方面要按照 “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的原则,统筹国家、省、市扶持的各类项目,对重点区域如“百里长廊” (东至县河镇,西到蒋家堰镇,聚集全县80%人口,是全县经济的主导力量和粮油主产区,是全县新农村建设重要区域)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项目资金的集聚效应,从而以点带面,分层推进,把全县的新农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以一体化格局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大发展

  城乡二元体制是 “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要彻底解决 “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要打破城乡界限,树立全县城镇一盘棋的思想,进行总体规划,按照各自特点,详细制作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和村镇布局规划,并从县城中心城区、特色镇、新型社区、自然村落四个层面加以推进建设,促使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提高全县人口城镇化率。二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三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要从制度入手,建立统筹城乡生产要素配置的机制,积极促进资本、技术投入农业和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改造农业,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作者单位:竹溪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