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何最大限度地把全市上下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理论周刊特推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笔谈》,敬请垂注,欢迎赐稿。
9月19日,胡锦 涛 总书 记 在中 央 党校 全 党深 入 学习 实 践科 学 发展 观 活动 动 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作重要讲话,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全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精辟阐述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的目标任务。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在新一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中,政法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工作职能,把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到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是当前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当前,我市和全国一样,总体形势是好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科学决策意识、和谐发展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杰出的工作业绩,确保政法工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要在坚持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切实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要更加注重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着力。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情况报告、归口调处、领导包保、责任查究等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源头预防。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措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三是加大对重点地区、特殊人群、特种行业的监管力度。着力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人员的教育、救助和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高危人群违法犯罪。四是加强社会安全监督。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更加注重 “主动治安、科技治安和基层治安”,在深化“平安十堰”建设上着力。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从建立健全“严打”整治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入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从维护国家政权稳固和政治安定入手,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和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对社会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三是加强新型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加强人防、巩固物防、大力推广技防”的思路入手,在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的同时,积极推进城区及县市城关地区技防建设,健全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技防网络,着力构建覆盖面广、反应灵敏、运作高效、有效发挥作用的新型治安防控体系。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从建立和规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入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维稳服务网络,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提高基层政法部门履职能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更加注重政法机关执法能力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着力。一是依法履行职责,让社会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机关要依法正确行使执法、司法权,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切实加强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工作,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公平正义。要着眼于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政法工作制度体系,保障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以加强对执(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警务、检务、审判、司法行政事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完善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评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的理念。
四、要更加注重政法队伍建设,在提高政法机关执行力上着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强化政法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而提高执行力的关键又在于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政法干警对 “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素质教育和岗位练兵等长效机制,组织、督促政法干警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经济社会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继续深化“服务型政法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制定、完善、落实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赋予“服务型政法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内涵,把政法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到保障、服务、改善民生上来。四是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对政法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五、要更加注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强化组织保障上着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维护执(司)法权威、支持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政法部门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前提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政法委督办、协调案件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干扰,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重,建立健全政法干警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把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作者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