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初步建立,一些领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客观上还存在滋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同时在执行制度方面也存在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要求,把制度创新放在首位,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推进机制创新,有效监督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体制创新离不开机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应着力建立以下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一是围绕适应总体布局的变化,认真研究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问题,拓展反腐倡廉领域,抓住防止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着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二是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三是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突出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丰富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把教育的说服力和改革的推动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拒腐防变的长效教育机制。四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信息传导和自我纠错机制。
三、积极营造鼓励和保护改革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反腐倡廉改革创新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需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必须把营造鼓励和保护改革创新的环境和氛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坚持以科学的方式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创新思路,坚持用新的理念、观念指导实践,用新的思维、思路破解难题,坚持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推进工作的大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实行重点重抓,又要兼顾一般,整体推进。
五、大力培养和造就善于创新的纪检监察干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力军,肩负着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创新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对开创新局面、建设新业绩、促进新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形成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作者单位:竹山县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