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 

2008年03月04日  作者:王华滔   来源:十堰日报
    我们不惜文字论证关系、分析特性、了解现状,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看待问题、找准路子、加大措施,扎实做好扶贫开发与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
    对于扶贫开发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八七”扶贫攻坚期间,提出“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进入新阶段,又把扶贫开发置于“三农”工作的首要地位,并作为三大历史任务(巩固汽车城地位、服务南水北调、新阶段扶贫开发)之一,写进市委全会决定。中央作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以来,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以扶贫开发为切入点,突出“一体两翼”(以整村推进为主体,两翼即产业开发和雨露计划),推进新农村建设。在这些思想的支配下,上下左右重点突出,思想一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扶贫开发取得了新的成效。面对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双重任务,有必要对扶贫开发与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作出一个初步的定位,其基本思路是,以扶贫开发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以新农村建设提升扶贫开发水平,实行互促互进的工作格局。
    这个思路所要表达的基本内容是,立足于打基础,着眼于管长远,致力于见实效。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工作的总体战略目标,对扶贫开发具有引领作用,它的理念和政策,指导扶贫开发,促使扶贫开发向着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层次努力和迈进。同时,反映出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必须从解决脱贫问题入手,继续抓好扶贫开发,打牢工作基础,为实现新的目标创造条件。只有举新农村建设的大旗,做扶贫开发的文章,行整村推进的突破,把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拧成一股绳,且各有侧重,实行互促互进,两结合、持续抓,才能把双重任务的事情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1、统筹部署规划。实施扶贫开发与推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要求我们在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安排年度计划、编制长远规划时,一定要统筹考虑,统一行动,二者不对立、不混淆,不分割、不替代。在总体工作布局中,体现扶贫工作的基础地位,显示新农村建设的引领作用,并有互促共进的保证措施。在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中,也应按基本工作思路去谋划落实,切忌主次不明、相互矛盾。结合我市实际,对正在实施的《十堰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十堰市“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应回头看,与基本思路不一致的,应在组织实施中进行有效对接、补充完善,使之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更能体现相互之间有机结合。
    2、实行分类指导。由于自然环境、区域位置、经济基础的差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仅反映在市县之间、城乡之间,而且农村内部、村与村之间也较明显。虽然六县市均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但乡村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村条件相对要好,比较富裕,已具有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条件,而有的村还十分贫困;部分村通过整村推进已摆脱了贫困,奠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部分还没启动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发展就慢了一步,等等。在具体工作上,应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可以考虑分别按高山区、中山区、低山区,富余村、中等村、贫困村,扶贫重点村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能人、一般家庭和低保对象,分别实施扶贫开发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使不同的地区和人群都能享受到两大政策和成果。
    3、突出重点工作。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实施,分层推进,突出重点,稳扎稳打。由于市情的决定,我市农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重点仍然是扶贫开发。在扶贫开发中,重点又是整村推进。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首先想到弱势群体,真正把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解决他们的困难,始终重视整村推进及扶贫开发,坚持打牢这个基础。无论是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还是新农村建设,核心是发展农业产业、强化素质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关键是抓住重点工作和核心问题,促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出成果、上水平,求平衡、促和谐,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地向前推进。
    4、整合各种资源。扶贫开发与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但由于贫困地区自我积累不足,市场融资困难,外来援助有限,发展建设仍然离不开自力更生精神,仍然离不开新农村建设的“普惠制”政策和扶贫开发的“特惠制”政策。要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佳的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优化、统筹和整合。一是整合领导资源。可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合二为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协调指挥全市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驻点扶贫,一点双挂(既是扶贫点,又是新农村建设点),将涉农部门及财政、发改、交通、教育、卫生、金融等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整体联动、各记其功。二是整合政策资源。对有专项用途的,应优先倾斜于重点贫困村及重点贫困户,没有明确专项用途的,重点向新农村试点示范村倾斜。对三项无偿扶贫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建设资金,要继续整合用于整村推进,不得肢解,不得用于“形象工程”。在中央没有增加新的扶贫投入之前,坚持按照1000人以上的村扶贫投入不少于60万元,1000人以下的村扶贫投入不少于45万元。小额信贷也应做到整村推进,安排到哪里,贷款就投放到哪里。同时,通村水泥路建设、沼气能源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都应跟随整村推进,形成“各炒各的菜、合办一桌席”的力量格局。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坚持部门驻村帮扶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坚持领导联系点、部门帮扶点与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试点同步安排,坚持组织动员企业、社会团体、个体业主参与支持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
    5、搞好示范引导。“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新课题、新事业,在抓好整体工作的同时,办点示范尤为必要。要从贫困地区实情出发,针对性地培植一些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试点示范村应更多地与整村推进相结合,以便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三个防止”,实现“三个转变”,做到“三个不能”,即防止一哄而起、防止脱离实际、防止重复浪费;由做给领导看转变为做给群众看,由围绕领导转变为围绕群众转,由指挥农民干转变为帮带农民干;不能“为了一个点,荒了一大片”,不能顾此失彼,不能搞形式主义,努力创办一批学得会、推得开、不做摆设的典型,为全市的新农村建设真正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作者系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