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郧县村级卫生网络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08年02月25日  作者:郧县县委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党的十七大指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建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广大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经济条件差,生活环境恶劣。因此,村卫生室成为农民医治普通病的主要阵地,乡村医生成为农村开展医疗卫生和防疫保健工作的重要力量,建好村级卫生网络是解决农民病有所医的一项基础保障工程。
  一、村级卫生网络的发展与现状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卫生条件极差,农民医疗卫生意识淡薄,各种疾病流行。为遏制这种被动局面,郧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按照毛泽东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六•二六”指示,先后培养了一批“赤脚医生”。随后,全县各村由集体提供资金、设备、房屋,赤脚医生坐诊,办起了卫生室。当时的村卫生室属村办村管,业务上受乡镇卫生院(所)指导,这样全县基本建立了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八十年代中期,县卫生局对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以后就把赤脚医生称为“乡村医生”。在六、七十年代,赤脚医生按照“送药到手,看药入口,不吃不走”的方式,起早贪黑,完成了大量的防疫和医疗任务,如初级合作医疗、地方病(麻风、麻疹、天花、头癣、克丁病、丝虫病)普查及防治、疟疾歼灭战、除害灭病等。到八、九十年代,乡村医生主要从事公共卫生宣传、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普通病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等工作。几十年来,乡村医生坚持不花钱也治病、少花钱治大病的原则,爬山涉水,走乡串户,承担着边远山村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工作重任,付出了艰辛劳动,解除了农民群众的许多疾苦,为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看病不便等问题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九十年代,实现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承诺和2003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他们无偿奉献,做出了很大牺牲。
  目前,全县有村卫生室318个,卫生室空白村40个。卫生室砖石结构房屋95个,占30%;砖混结构32个,占10%;土木结构房屋191个,占60%;危房95个,占30%。在岗乡村医生501人,退休村医436人。在岗乡村医生的年龄结构为:60周岁以上的有45人,50-60周岁以上的有196人(女性27人),45岁-50岁的有97人,45岁以下有163人。文化程度为:相当于中专及以上39人,占7.8%;高中及以下462人,占92.2%;在501个乡村医生中有144人正在参加中专学历教育。执业资格情况:通过短期培训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者501人,占100%;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有2人,仅占0.4%。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村卫生室在上个世纪得到较快发展,村医队伍不断壮大。但是,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村级卫生室建设与发展迟缓,矛盾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卫生室房屋简陋陈旧,医疗器械缺乏。按规定,村级卫生室用房由村提供。目前大多数村卫生室无集体房屋,村医只能在自己家或租房开业应诊。因为村集体无投入,村卫生室只能各自为阵、个人经营,造成房屋设施简陋陈旧,面积狭小,达不到卫生标准。柳陂镇30个行政村,有25个村级医疗机构,其中由镇卫生院提供房屋7个,村集体提供房屋1个,由村医个人提供房屋17个,占卫生室总数68%。而柳陂镇又是全县村卫生室建设较好的乡镇,其它乡镇的情况就更差。据统计,全县由村集体提供房屋32个,占10%,由村医个人筹建191个,占60%,村医租借用房64个,占20%。医疗设备落后,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诊疗设备仍然是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老三件”。村卫生室面积达不到标准,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三室”难分开,消毒锅、氧气包、儿童体检用具、洗胃管等常用医疗器械配置不全,大多损坏后不能及时更换。
  2、村医队伍素质偏低,青黄不接问题严重。全县村医学历和专业技能普遍较低,大多数村医几十年来从未参加过培训和进修,有的甚至是“老子教儿子,儿子教媳妇”,上一代老了下一代接替,内部传教。全县在岗村医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241人,占48%,其中有72人,按照《村医管理条例》(男60岁、女55岁以上不予注册)不符合注册条件,不能从事医疗工作,因无人接替,至今仍超龄工作;45岁以下的仅占32%。而年轻的中专毕业生因条件差、待遇低又不愿到村里工作,从而使乡村医生队伍正面临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的局面,新鲜血液的补充较为困难。
  3、服务方向发生偏差,服务能力弱化。2001年5月,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使之能够为农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常见病诊治服务,并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由于乡村医生待遇低,收入不稳定,造成村医对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积极性不高,把工作重心放在诊治疾病,从药品差价中获取劳动报酬,使卫生室职能出现本末倒置。由于村医素质偏低,只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上,误诊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村卫生室服务仅停留在卖药上,成为大药房,服务能力弱化。
  4、管理体制不健全,出现私人化趋向。村卫生室名义上是集体办医的村办村管体制,实则是村不管、不会管、不投入,无形中把村卫生室推向社会,变相的成为个人诊所。多数村卫生室只有一名村医,或是全家参与经营,进药、收费财务不清,收费较乱。由于村卫生室自负盈亏,为谋求利润的最大化,不规范的从医行为时有发生。尽管卫生部门在卫生室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尝试,但收效甚微。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集体无力投入,政府缺乏投入,是造成卫生室功能弱化的重要原因。村卫生室属于村级公益事业,担负着农村卫生、医疗、保健的重任。目前,农村集体经济逐步转型,大多数村已无集体收入,负债严重,资产变卖,日常开支仅靠国家转移支付,对村卫生室的投入也就根本无从谈起。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侧重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很少涉及村级卫生室。这样,长期以来,村卫生室在国家、集体无投入的情况下,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等得不到保障,致使服务功能逐步弱化,服务方向和服务意识不明确。
  二是乡村医生待遇差,收入不稳定,是导致村级卫生事业滞后的直接原因。在集体经济年代,乡村医生(当时称赤脚医生)同当时的民办教师一样,主要靠生产队补贴、记工分获取劳动报酬,收入相对较好,这是村卫生室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在八十年代全县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国发[1981]24号文件,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指出对于获得“乡村医生”证书的赤脚医生,原则上给予相当于当地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经费来源主要从社队企副业收入和社队公益金中提取一点、诊疗收入中解决一点、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个方面解决。这是解决有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的最明确规定,反映了国务院对此问题的重视。当时,我县主要是从诊疗收入和防疫补助两方面解决乡村医生待遇。1995年,郧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郧政发[1995]98号),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的待遇采取“三点一免”(即从公益金中提取一点、国家补助一点、开展医疗服务创收一点,免去本人义务工)的办法落实,其补助水平和村副职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大多数村补助的是每人每月20元,县财政每年按人平0.1元标准预算,每年安排预算6.54万元,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各村基本免除了村医本人的义务工,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乡村医生从事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