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08年01月16日  作者:秦万全 贺德斌 吴宏伟 袁平贤 张胜华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一、克服思维上的盲目,高瞻远瞩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总任务。它涵盖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不从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很容易陷入“单打独斗”、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甚至茫然无措的境地。从我们对十堰地区新农村建设调查的情况看,很多地方早行动、早规划、早安排,有总体规划、分步落实推进、具体项目策划,有的还有分区域、分乡镇、分村组建设方案,起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一是一些地方规划过于笼统、过于简单,甚至没有规划,认为反正中央提出的“20个字”是个大筐子,没有现成的经验,“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走到哪算到哪。二是有的虽然有详细的规划,但规划没有长远的可行的全面的打算,两三年就想建成新农村,部分村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不就是“三改建”,修修房子修修路那几件事吗。三是有的虽然有规划,但是别人咋规划他咋规划,别人干啥他干啥,今天学这,明天学那,盲目跟风,没有自己的特色。四是有的没有看到区域内各地立地条件、经济基础、群众素质等存在的差别,一开始就提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全面发展,结果摊子铺得大,力量跟不上,规划不切实际。凡此种种,都是我们认识上出了偏差,没有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理论进行全面领会和认真把握,没有用长远的战略的眼光看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新农村建设最终会走样,根本不可能达到中央提出的预期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高瞻远瞩制定科学规划。无论是县规划、乡规划、村规划,还是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培育规划、村庄建设规划,都要统筹、全面、科学、切实、可行,保证一张蓝图画到底。制订规划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的落后。规划要始终把解放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突出位置。二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依据当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三是必须坚持城乡联动。“跳出农村抓农村”,把城市发展与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进行谋划,市里怎么发展、县里怎么发展、乡村怎么发展,工业怎么发展、农业怎么发展、第三产业怎么发展,都要统筹考虑,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的关系。四是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一方面要充分体现政府“主政一方、造福一方”的工作思路,另一方面,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防止单独的政府行为、干部行为。五是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解决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又要打牢基础,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
  二、克服实践上的冒进,实事求是地拟定阶段性任务目标
  有些地方不管有没有条件、有没有实力,抢着铺摊子,好高骛远,追新求洋,恨不得一夜就把旧房子全换成新房子、把羊肠道全改成又宽又平的水泥路,愿望虽好,不切实际。一些地方虽然水泥路修到村通到户、农民住房修茸一新、村庄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变,但人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明显的提高,致富的产业也没有培植起来,有的甚至根本没有产业支撑,有的农民为修房、修路还欠了债,这种面子漂亮内在空虚、前脚高兴后脚忧愁、不切实际的冒进,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也挫伤了老百姓的积极性。作为贫困地区,十堰市所属6个县市有5个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市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191元,比全省少288元,比全国少396元,几个贫困县的数字更低,我们的基础比别人差、实力比别人弱,建设新农村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困难更多,时间更长,尤其不能心浮气躁。解决这些问题,具体到十堰来讲,一是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借助外力为辅,牢固树立“打持久战”和“打歼灭战”的思想,既要防止左的急躁冒进,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不急于求成;也要防止右的无所作为,敢于正视困难和问题,一个一个地去解决具体问题,一年一年地去完成既定任务,一步一步地去实现规划目标。二是在整体工作推进中,要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这个难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重点、“十星级”文明创建这个亮点、整治村庄改善环境这个切入点拟定阶段性的工作推进目标,实现重点突破。三是在突破口的选择上,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见效快的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入手,让群众感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增强信心和决心。
  三、克服指导上的面面俱到,突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决定了我们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要突出工作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区域布局调整,产品结构调整,抓好柑桔、茶叶、蔬菜、黄姜、魔芋、烟叶、食用菌、中药材、木瓜、桑蚕和草食畜牧等特色产业建设,壮大基地规模,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争创地方特色品牌,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乡一品”、“多村一品”的优势产区和产业带,实现产业增收。坚定不移地发展打工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努力减少贫困人口。十堰现在还有大量贫困人,贫困人口不脱贫,新农村建设就是一句空话。必须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实行整村推进、责任到户、项目到人,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渠道,确保扶持一个见效一个。坚定不移地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克服体制上的障碍,以改革的理念锐意创新体制
  体制障碍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突出表现在:农村行政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转换没到位;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条块分割体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县乡村财政管理体制不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等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不健全,新农村建设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制度约束,必须加快体制创新步伐。一是要积极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乡各级权利与责任,简政放权,加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改革县直机构的设置,加强对条条块块单位的管理,切实消除制度“瓶颈”。二是要努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要改革经济社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公共服务均等供给、社会保障相互衔接的制度,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消除二元结构的制度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是要继续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紧紧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切实改变过去行政命令、政府包办、指令计划等思维观念和工作方法,把工作转到指导、引导和服务上来,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四是要深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中央、省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要按照财权、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体制,该由政府买单的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向贫困地区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五是要统筹推进农村金融等其他各项改革。当前,农村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相当突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十分紧迫。要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