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督法 “四个到位”增实效

2007年12月19日  作者:陈晓军 任新国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张湾区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强化责任,依法监督,切实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有力地的推进了人大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认真搞好学习宣传,提高对监督法和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
  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率的监督。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与坚持党的领导,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张湾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会议、法制讲座、刊物宣传等形式,认真学习监督法,进一步明确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重点、主要形式、具体程序等。在宣传学习监督法中,一是公开宣传监督法。公开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改革开放关键时期的一则主题词,公开是民主的根本原则,只有公开,民主和监督才有真正的意义,监督法公开宣传了,让广大人民知道各级人大既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又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通过双向监督,不断增加人大工作活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在公开监督中,我们在张湾政务网上建立张湾人大专栏,编辑《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人大工作通讯》发至本级人大代表及“一府两院”各部门;建立了公民旁听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公民和人民代表列席。今年以来,有60余名代表、20名辖区公民依法列席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是举办讲座,学好监督法。监督法一颁布,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换届,组织新老代表350余人以及区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监督法辅导讲座,请市人大朱正轩副秘书长授课,使代表和区直机关部门对监督法产生背景、立法过程有所了解,对监督法的主要亮点有所知晓,对监督法七种监督方法有所掌握,对监督法明确的四种监督形式十分清楚,使人大代表在监督中找准位置,明确责任,掌握方法,增强实效。三是统一思想,学好监督法。在贯彻学习监督法中,坚持学习监督法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监督法上来,统一到中央领导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特点和优越性的认识。特别是通过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朱正轩秘书长的监督法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全区上下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搞好规范过渡工作,确保监督法的全面准确实施
  监督法是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地方组织法、预算法等法律的原则规定和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它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对于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加以深化、细化,作出了具体规定;对那些尚不成熟又需要规定的,作出了原则规定,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了空间;对那些各方面争议较大的做法,没有作出规定。特别是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监督形式,都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它既是对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细化、深化和具体化,也是对近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的系统总结、规范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学习监督法的基础上,依据张湾实际,对过去的监督工作和相关规定、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符合监督法规定精神的进一步健全规范,以确保监督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在抓平稳过渡中,一是抓了地方性规定的修改。依据监督法对《张湾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十处修改,并增加了三点内容,对《张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行了十二处修改,并删除了国家工作人员评议内容;二是把人大依法监督程序化。结合监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明确人大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程序。今年以来,人大常委会机关从公文处理、文件收发、文件处理、信访接待,特别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每个步骤、每一环节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工作流程;三是围绕监督法狠抓了建章立制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围绕监督法,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的基础上,修定和制发了机关管理制度19种93条,使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机关建设与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效能和效率。
  三、坚持以监督法为指导,扎实推进人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正是监督法的立法主旨所在,我们在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确保四个到位:
  一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思想认识到位。监督法一公布,我们就利用举办全区性讲座,在人大刊物上刊登监督法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地学习宣传,使监督法成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照监督法要求依法实施监督,促进“一府两院”行政司法行为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贯彻实施监督法,平稳过渡到位。监督法是对历年人大监督工作的总结、提高、系统和深化,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的做法与监督法规定的精神不一致,如对人大任命干部的评议等,对这些不一致的,我们进行了适时纠正,把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评议内容,及时规范到工作监督之中,通过规范工作使人大监督工作尽快过渡到位。
  三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监督技能学到位。随着监督法的实施,人大监督的质量要求更高,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按照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在监督中不断掌握监督技能,灵活应用各种监督手段,由“外行”变“内行”的要求,加大了常委会学风建设,要求人大机关干部博学多能,不仅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学习时事政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学习所联系部门的专业知识,努力通过专职干部向复合型干部的转变,使人大监督审议在关键处,监督在点子上。
  四是贯彻实施监督法,创新意识到位。对监督法既要严格执行,又要解放思想,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应用好落实好监督法,补充和完善监督法内涵。如我们在修订《张湾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时,新增了一款。对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议题,明确由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召集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各工作机构的有关负责人,研究提出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议题,经常委会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确定后,提请主任会议审议,较好地解决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的搜集汇总责任不明问题。
  今年以来,张湾区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按照“四个到位”,提高了人大依法监督的实效,相继组织了《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视察,听取了政府扶贫开发、合作医疗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