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规模、结构、布局、功能、分工相对合理和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办法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争取国家政策性投入的同时,多形式吸纳民间资本,争取更多的社会投入。要加快十漫高速公路、襄渝铁路二线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积极争取襄天、郧房等高速公路立项,加快高速路连接线、旅游景区道路及县乡公路建设,构建以高速路、城市路和县乡公路为网络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形成以十堰城区为龙头、县(市)城区为支撑、重点镇为载体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道路、停车场、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五)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施"十一五"规划,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水平和经济开放度。
改革是一场革命,必然涉及各方面利益调整,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职工下岗失业、职工转换身份后不适应、企业改制后需要规范管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前进才有生机,后退没有出路。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义无反顾地推进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体制优势。在抓好农村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社会事业改革的同时,重点抓好企业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推进以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对已改制企业要引导它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尚未完成改制的企业要加大攻坚力度,尽快改制到位。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企分开,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问题。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三者的关系,明确规范政府职能定位,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把该管的事切实管好。政府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无论大小都是政府的服务对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坚定不移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我市城镇供水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参与教育、科研、卫生、文体等社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社会服务,大力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大开放的工作思路。中央《建议》提出"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省政府《报告》提出"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把扩大开放提到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二届二次全会以来,市委确立并不断完善大开放工作思路。实践表明,只有不断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要积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坚持大开放工作思路不动摇。要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重中之重,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强化责任,锲而不舍地抓好招商引资,不断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要建立我市特色产品出口基地,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外贸出口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经贸合作,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对外开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的事,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要明确自己在大开放中的责任,把大开放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要进一步抓好环境创新,重点抓好体制创新、行政提速、信用十堰、优质服务等环境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企业评政府、公众评机关、民主评议行风"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十堰
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市经济发展不够,社会事业发展也不够。"十一五"时期,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与人才强市战略,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围绕新型工业化、生态环境保护、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和鼓励关键技术创新;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汽车主导产业、资源开发型产业核心竞争力;整合科技资源,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重点解决学校布局调整后寄宿制学校建设问题,切实改善寄宿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提高劳动力素质、转移剩余劳动力中的重要作用;整合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走多元化办学路子。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培养、使用、吸引相结合,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与我市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城乡文化生活,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把控制失业率和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评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十堰"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市,做好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阅信、接访、下访、回访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发生。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关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重点做好普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搞好社区医疗服务建设、建立城市特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这三项工作,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整顿规范教育收费,加大对困难学生就学的帮扶力度。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对待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要依照法律、依照政策逐一妥善处理,对有政策依据的要督促限期解决,无政策依据的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违法表达诉求的,也不能简单处置,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仍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要慎重、适时、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理但无政策依据的,要慎重研究,涉及面广的要请示,不能擅自草率行事。
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