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推进和谐十堰建设

2007年12月13日  作者:赵斌  来源:市委办

  要形成建设和谐十堰的强大合力。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经常分析社会建设状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法规和制度建设,研究解决和谐十堰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把市委《关于推进和谐十堰建设的意见》逐项落到实处。要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形成建设和谐十堰的强大合力。

  要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建设和谐十堰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要把长远性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把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创新体制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谐十堰建设的现实紧迫问题,努力形成社会突出矛盾及时化解、重大问题及时解决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建设和谐十堰的要求落到实处。

  同志们,建设和谐十堰,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艰巨而繁重。全市上下一定要万众一心,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十堰不懈努力!

  (本文系赵斌同志2005年7月30日在市委二届九次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