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书记 赵斌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审议《中共十堰市委关于推进和谐十堰建设的意见》,审议《中共十堰市委常委会关于全市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当前经济工作。根据市委常委会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深刻认识建设和谐十堰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针对新形势、新特点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治国方略,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十六届四中全会后,省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努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今年6月中旬,省委举办了建设和谐湖北专题研讨班。7月14日至15日,省委召开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建设和谐湖北若干问题的意见》。全会号召,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不断把和谐湖北建设推向深入。
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市委明确提出建设和谐十堰。从今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设和谐十堰大型调研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决定起草《关于推进和谐十堰建设的意见》。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7月20日,市委常委会对《意见》修改稿进行了讨论,决定提交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市委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欠发达的十堰来说,更具紧迫性。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和谐十堰的重大意义,自觉承担起推进和谐十堰建设的历史任务。
第一,建设和谐十堰,是加快十堰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进入新世纪,我市跨入了加快发展的新时期。五年来,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十堰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与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与城乡人民群众企盼十堰和谐的愿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不和谐的因素仍然存在。从经济发展看,不和谐因素突出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协调,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2004年,县域人均GDP 3753元,城区35874元,发展差为1:9.6;县域人均财政收入326元,城区3607元,收入差为1:11.1。从社会发展看,不和谐因素主要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城市社会事业发展,呈现二元社会结构。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就会制约十堰发展,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建设和谐十堰。
第二,建设和谐十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从总体上看,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是协调的,但在有些方面还不符合和谐发展的要求,在某些环节确实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主要是民主法制建设有待加强、市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有待夯实。建设和谐十堰,能够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建设和谐十堰,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受种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困难群众的比重还比较大,收入差距也在拉大。目前农村人口的收入比较低,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916元,全市农村仍有特困人口38.16万人、低收入人口52.21万人,这"两类人口"占全省的18.1%、全国的1%;全市城市低保人口7.95万、企业困难职工3.47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农村约有5%的劳动力常年没有就业。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保障能力弱。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住房难、通信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建设和谐十堰,就是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切实解决这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四,建设和谐十堰,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我们大力开展"平安十堰"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堰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但要清醒看到,薄弱环节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仍然突出。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群体性事件频发,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公共安全事故上升,邪教组织活动更加隐蔽,少数地方治安秩序混乱。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要在建设和谐十堰的过程中逐步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建设和谐十堰,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十堰实际,符合群众意愿,是把十堰建成湖北重要增长极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和谐十堰,既是治市方略,又是治市机制,也是治市目标,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充分认识建设和谐十堰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扎扎实实推进和谐十堰建设。
二、切实做好建设和谐十堰的各项工作
建设和谐十堰,就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和省委部署,立足十堰实际,大力推进经济社会、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和谐十堰,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从制度创新抓起、从影响和谐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基层和基础抓起、从正在做的事情抓起,不断把和谐十堰建设推向新的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面加强建设和谐十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快经济发展
加快经济发展,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是建设和谐十堰的物质基础。现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建设和谐十堰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地向前发展。在经济发展中,要更加注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构建特色产业群和优势产业链;更加注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培育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加注重发展知识经济、循环经济、集群经济、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努力构筑十堰发展新优势,尽快把十堰建成湖北在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1、大力推进工业兴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最近,我市召开了新型工业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研讨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对《十堰市新型工业化"十一五"规划纲要》进行了研讨。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各方面智慧,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十堰新型工业化"十一五"规划。谋求我市工业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在进一步发展壮大汽车产业的同时,形成多元产业格局,发展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综合实力。要充分利用我市"车、山、水"三大资源,全力打造"东风车、武当山、丹江水"三大品牌,坚定不移地发展"一主四大"特色产业,努力实现量的突破和质的飞跃。坚持用高新技术武装传统产业,用信息化提升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