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007年12月13日  作者:赵斌  来源:市委办

十堰市委书记  赵斌

    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刚才,华滔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希望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刻领会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我市自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上下思想统一,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民负担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种田积极性大为提高,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稳定,成效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还只是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诱发农民负担反弹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依然存在。而且,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从源头上治理,就会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以乡镇机构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这是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是以"调整与农村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为核心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17号文件的要求上来。历次农村改革的实践表明,早改革,早主动,早发展,早受益。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态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积极努力,坚持把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行政策,保持步调一致

  省委省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和慎重考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这些政策多数是刚性的,没有回旋的余地,更不能打折扣,必须严格按政策要求办事。对这个问题,我着重强调两点。

  (一)不得擅自突破硬性规定。省委省政府对各项改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界定非常清楚。在推行试点的过程中,我们有些地方以种种理由突破政策界限,没有达到改革目的。在全面推行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好这个关口,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乡镇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各项政策。乡镇内部机构设置、党政领导交叉任职、领导职数配备和人员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省里的有关政策。乡镇领导班子必须采取"双推双选"的办法来配备。公务员竞争上岗,应在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进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党政机关分流人员的公务员身份应予以保留,并严格按政策发放生活费。不应再采取提前退养的办法分流公务员。不提倡对公务员采取买断分流的办法,公务员的社会保障应随着全国统一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一同建立。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转制和人员分流政策。总的要求是:整体转制、逐步推进、先进"社保",在清退非在编人员的基础上逐步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组织,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要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实行分类管理。公益性事业由财政保障经费,原有的财政投入额度不减、用途不变,并随着财力的增强逐年有所增加,按照"政府负担、公开招标、合同管理、农民签字、奖罚兑现"的要求,真正实行"以钱养事"。经营性事业走向市场,农民买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服务人员。在竞争上岗中,对骨干技术人员特别是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服务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脱离财政供养关系,实行合同聘用、动态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凡未经县(市、区)一级办理组织人事录用手续和劳动用工手续而进入事业单位序列的,不能作为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对象,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范围。慎重实行买断分流,对买断分流人员必须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量力而行,按照省定的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三是严格执行化解乡村债务政策。搞好清产核资,理清债权债务。锁定旧债,禁止增加新的债务。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的"约法三章",各地一律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四是严格执行、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严禁推倒重来,重新大量调整土地。不许借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之机,追缴历年欠款。对于这几个方面的硬性政策规定,各地一定要不折不扣地照章落实。

  (二)必须保持全市步调基本一致。这次改革,政策性强,时间要求也比较紧,必须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在执行政策方面,有些可以由县市区自己决定的政策,也尽可能做到全市基本一致,避免县市区之间相互攀比,造成不应有的矛盾,给改革增加难度和阻力。省里对事业单位转制和公益服务模式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只是总结了项目服务招标制、定岗服务招聘制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等三种模式,具体采取哪种模式,由市州或县市区自己决定。市委已明确全市采用第一种模式,即项目服务招标制。在工作部署上,也要保持步调一致。要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阶段性任务,不能拖泥带水,更不能等待观望,影响全局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

  这次推行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包括对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多方面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必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层推进,集中精力抓好四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这项重大改革进行了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面推行改革积累了经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相当复杂,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很多。对于这项重大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总的原则是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应抓紧进行,限期完成,不能打折扣。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握三个关键环节,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把好方案制订关。这是完成好改革任务的前提和关键。各地要组织专班,开展调查研究,根据省委17号文件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改革方案。对改革方案要分级把关审查,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方案不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方案不实施。二是把好时间关。全市从7月10号到8月25号集中一个半月的时间统一行动,基本完成"五到位"任务。三是把好督导检查关。要像抓税费改革一样,集中精力,大员上阵,抽调力量组建专班抓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认真开展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土地问题,是农民的根本问题。土地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又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妥善解决好土地经营承包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基础性、制度性、管长远的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试点的基础上,目前面上的工作已经全面铺开,进展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的领导认为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少,而放松对土地问题的解决;有的地方认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会影响到规模经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充分体现;有的地方重新分配或以村为单位大范围调整土地,对外出务工人员不按规定的政策确权确地;还有些地方将延包与化债挂钩,违背了政策规定。我市税费改革的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敢于和善于把政策交给基层,交给群众,再大的难题也能得到破解。各地要严格遵循中央和省里的有关原则和政策精神,讲清政策,讲清县情,严格工作程序,及时纠正偏差,做到农户土地承包面积、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四到户",确保在今年8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