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畜牧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007年11月19日  作者:张作仁 熊金洲  来源:十堰日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现代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畜牧业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一般都在50%以上,美国是68%、丹麦是82%,法国、德国等都在70—80%甚至更高。因此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率先发展现代畜牧业。

    用好畜牧业各项扶持政策、力促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针对今年生猪生产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

    (1)实施能繁母猪补贴。中央财政投入11.5亿元,对中西部地区能繁母猪给予补贴,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承担。目前,各地的母猪补贴资金基本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2)启动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据统计,目前各地参保生猪达到342.81万头,其中参保母猪106.69万头,全国每6头母猪已有1头参加了保险。十堰市推行的基本保额为1000元/头,保费60元/头,农民自己承担20%,其它保费由各级政府承担。

    (3)完善良种繁育体系。今年中央投资3亿元,对55个原种场,141个扩繁场和40个资源场进行扶持。

    (4)对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给予扶持。中央安排28亿元资金,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目前,项目资金已拨付各省。

    推广现代畜牧业实用技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一是积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转变生产方式是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善农村环境的关键环节。建设畜禽养殖小区要以此为切入点,按照“五统一”的标准,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品种、统一饲养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进一步加强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做到“三个结合”。即:首先养殖小区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科学规划民居和畜居用地。养殖小区应远离居民区和交通主干线,摒弃千家万户庭院养殖,人畜混居落后生产模式;二是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要与无公害养殖相结合,提高农村畜产品安全消费水平。按照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做到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严格投入品监管,组织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三是养殖小区建设要与循环经济相结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畜牧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着力建设生态养殖小区,推广“羊-沼-草”,“猪-沼-菜”、“畜(禽)-沼-果”等生态养殖模式,建设一批清洁能源入户的沼气工程和有机肥项目,努力打造“秸秆资源化、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卫生化、村容村貌整洁化”的新农村形象。

    完善现代畜牧业服务体系,营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技兴牧氛围。一是完善良种繁育体系。畜禽良种是畜牧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也是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的关键。按照引进、选育、推广并举的方式,加快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力度,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和牛羊冻精配种技术,力争上规模、上档次、做大做强畜禽种业。二是健全畜牧兽医服务体系。要健全畜牧科技推广体系。改善培训条件和手段,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畜牧科技推广队伍,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广畜禽标准化养殖技术;要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机制,完善动物疫病防疫可追溯制度。三是建立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畜产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国畜牧业发展的瓶颈,我们要尽快按照国家标准构建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严格按规范标准加大动物防疫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

    (作者单位:十堰市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