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要提高四种能力

2007年11月19日  作者:朱德彬  来源:十堰日报

    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选准一个人,就能带活一班人,带富一个村。作为一个村干部自身不富,说话就无力,对经济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就不强,最终的结果是说话没人听,服务没人信,所以,要搞好工作,富民一方,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带头、带领”,这两个方面,首先是带头,一个村干部的年收入在本村不居上游,这首先就不符合条件,不合格。其次是带领,村干部自己先富起来后,要着眼于驾驭和发展全村经济、着眼于示范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示范项目,要抓好典型示范工程,帮贷款、帮管理、帮销售,把周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致富。

    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村矛盾呈现出易发、多发、突发乃至群发的一些新特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有的地方发生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我们的村干部在这些大是大非面前,缺乏政治敏锐性,立场不坚定,皂白不辩,二是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了,以致于酿成事端,三是即使发现了又不敢处理,畏首畏尾,四是想处理又不会处理,干着急没办法,眼看着事态向恶性方向发展。因此,我们要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切实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在心上,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和教育示范、协商、服务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处理群众存在的问题。

    提高民主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农民群众直接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乡村干部再不能运用单一的行政命令开展工作,而是要着力通过民主、公开的方式,推行村务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理顺群众情绪,还权于群众。此外,在提高民主办事能力的同时,着力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始终把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法制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政务,依法妥善果断处理各种矛盾,做到遇事按法、办事依法、程序合法,坚决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在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同时,也要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依法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要坚决严惩。

    提高抢抓机遇、狠抓落实的能力。抢抓机遇是启动发展的金钥匙,因此,善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能力。但是一直以来,不少干部抱怨地方穷,以致造成发展经济无勇气,改变面貌无骨气,想来想去总泄气的现象,也有的干部错误地认为抢机遇、争发展是领导的事,我们只管奉命行事就是了。如果我们的干部长期以这种情绪对待发展,就不会有时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一天。同时,抓机遇也是抓落实的具体体现。抓机遇首先要抓好工作落实。如果我们整天在想机遇、等机遇,而对眼下的工作置之不顾,就不会有机遇。即使机遇到了,也会丧失发展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抓落实,就是在创造机遇。抓机遇抓落实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抓落实,就是要抓重点;抓落实,就是要抓具体;抓落实,还要抓措施,行大于言。

    (作者单位:竹山县深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