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天会
在当今世界上,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我们必须要有未雨绸缪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老龄工作,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研究老龄化对策,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老年人生活安宁、和谐幸福。
一、正视现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老龄工作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截止2005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40.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4%,比全国高0.4%,65岁以上老年人2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77%,已进入老年型地区。因此,在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安排短期发展计划方面,都必须关注到老年人口的实际需求。从近期围绕构建和谐十堰新开展的调查情况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现行养老保障体系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二是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不适应老年群体医疗需求猛增的现实;三是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四是现行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庞大的老年人群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要求;五是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与应有的道德建设和舆论宣传不太适应。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必须正视人口老龄化现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老龄工作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制定规划,抓住重点,扎实工作,全面推进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在制定当地发展规划时,都必须把老龄事业的发展和做好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进去。在当前,我认为必须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高社会化保障水平。要逐步建立国家和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生活的基本需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要让农村老年人同样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起社会互助制度。
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探索老年医疗保障新办法,发展各种类型的老年补充医疗保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保健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有条件的地方,每年可为8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构建老年社区照料服务网络体系。到“十一五”期未。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综合性的老年公寓,街道有一所能容纳30名以上老年人的养老院,社区居委会要创造条件开办托老所。
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严格履行执法主体职能,督促和协调各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和老年文化体育事业。每个县市区至少建一所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有条件的乡(镇、街办)要建老年学校,形成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教育网络。发挥其主导、辐射和影响作用,各体育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要向老年人无偿开放。
创造“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的原则,鼓励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发挥特长,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根据十堰特点,积极开展老年服务产业化探索。政府要为老年服务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关部门要及时提供信息,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老年新产品,丰富老年市场。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领导,建立完善老龄工作保障机制。首先是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特别要强化老龄委员会的职责,老龄委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作用。建立健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选拔优秀干部到各级老龄机构任职。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大力表彰奖励先进典型,鞭挞惩治歧视、虐待老人的丑恶现象。
加大投入,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财政部门按老年人口不低于人平5元的标准,划拨老年事业发展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年提高标准。
加大《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力度。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经常组织执法检查,维护《老年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重视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各类老龄问题研究人才的作用,集中一定的力量,选择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不断推出有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制定优惠政策,推动老年福利和服务产业发展。财政、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老年福利服务业的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私营企业和国内外人士投资老龄事业,大力兴办老年服务产业,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群体对设施、产品与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