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工作

2007年11月12日  作者:柯大成  来源:十堰日报

    坚持立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础。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必须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大教育工作力度,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自身免疫力,使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从根本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分层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保证党的路线、纲领和各项任务的实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养成。党员干部要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社会各阶层,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崇廉尚洁真正成为人们的生活观念、行为习惯和价值取向。

    坚持完善制度,形成有效遏制腐败的牢固屏障。制度是有效预防腐败的保障。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必须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抓好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并针对现阶段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一些操作性不强、不规范等问题,密切联系实际,加强制度创新,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建立一套使干部不愿腐败的自律制度、不敢腐败的惩治制度、不能腐败的约束制度、不易腐败的防范制度,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在政治领域,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对重要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决策权和用人权,建立集体研究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失误等追究制度。在经济领域,要健全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的制度,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从源头上遏制权钱交易的行为。

    坚持拓展监督,不断探索对权力制约的新途径。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必须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健全和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要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网络,强化社会监督和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保证党的各项纪律得以贯彻落实,实现监督工作制度化,监督过程规范化。要关口前移,把事前规范、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要拓宽监督渠道,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部门和环节以及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坚持深化改革,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改革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动力。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必须发挥改革的动力作用,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要强化改革的创新性和推进力,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坚决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许个人独断专行,对重大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财政管理制度。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保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作者单位:茅箭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