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县际及通乡公路项目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按照省厅“谁积极支持谁”的政策,只要计划下达的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好,再上新项目就比较容易。因此,各级政府、交通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目标找差距,分析问题查原因,确保全市1193公里的通乡油路在2005年全面完成,迎接国家验收。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协调联动,计委、交通、财政、国土、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目标的按期完成。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对照目标找差距,分析问题查原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合理调配施工力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计划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影响整体目标完成的,将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二)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解决“三农”问题、落实“五个”统筹,首先要求我们必须努力解决好农村的道路交通问题。尽管我市近几年公路事业发展很快,但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农村公路的通达和通畅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全市仍有8 个乡镇不通油路,50 个行政村不通公路,1930个行政村不通油路、水泥路。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是全市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于交通部门来说,农村公路标准不高,但一定要有很高的服务理念。这是因为农村公路的服务对象、服务目标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直接相关的,直接关系到如何使广大农民走出泥泞,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因此,农村公路建设必须体现以人为本,要紧紧围绕“为民、亲民、便民”的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如何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关键是要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征地拆迁要依法进行,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进行公路建设时,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与群众商量;筹集建设资金不能把眼睛盯在农民身上,要拓宽资金渠道,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防止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坚持就地取材用才,就地使用农民工,扩大农民的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做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征地拆迁费;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尽量少占农用地,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此,全市各级政府、各级交通部门务必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战略部署上来,把农村公路抓在手上,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全市人民,努力夺取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新胜利。
(三)、统筹兼顾,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主干线建设的关系。
在构建十堰“三小时交通经济圈”中,高速公路、干线路网是主骨架,通乡、通村公路是脉络。因此,只有将几者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三小时交通经济圈”的社会效益,为发展县域经济、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平衡、解决“三农”问题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一定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在建设高速公路大通道的同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分轻重缓急,研究建设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优化投资结构,分布实施,提高投资效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乡政府认真积极行动起来,任务下到村,同时要积极引导,公路建设要规范,要加强管理,这项工作是要靠县、乡、村一齐上,要抢抓当前农村公路建设机遇,调动各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掀起大规模的农村公路建设高潮。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抓好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抓好年度计划的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要务必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县市分管领导以一个乡镇为试点,乡镇行政班子成员以一个村为试点,抓好农村公路建设,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广经验。
二是要科学规划。农村公路的规划,原则上要能够形成网络,形成循环为主,要尽量避免出现“断头路”。要严格农村公路技术标准,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耕地资源。要充分体现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原则。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资金能力和交通量发展前景,既不攀大求全,也不能自行降低标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干线路网建设相配套,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招商引资、旅游发展和资源开发相结合。对于通村公路的建设要按照“三先”的原则规划建设,即:“国省干线3—5公里范围以内的村优先,农民群众居住集中的村优先,财力较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优先”,提倡修建水泥路面,一般按3.5米的标准建设。
三是要统筹兼顾。构建“三小时交通经济圈”是当前及今后几年全市交通工作的奋斗目标,各级政府、各级交通部门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三小时交通经济圈”建设,始终做到城乡协调发展、主次干线公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协调发展、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协调发展、交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用二至三年时间,分年度作出安排,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全市重大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市县各级要联动,市里主要负责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建设,县里主要负责二、三级公路建设,乡以下主要负责乡村道的建设。各地要围绕全市目标任务,根据各自的实际和任务,科学合理调度,既抓全面,又要抓好各个层次路网建设中的难点和重点,进行集中攻关,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确保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四)、强化质量管理,处理好加快建设和保证质量的关系。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建优质工程、放心工程,绝不能留下任何隐患。要建立健全公路建设责任制。市政府将把各地公路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年底要结硬帐。各地各单位也要把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底对他们的考核目标之一,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指导和监督,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质量管理终身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要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各地要针对农村公路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要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建立符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质量监督活动。要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新机制,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工程质量监督。
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进度必须服从质量。尤其是在当前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加快建设必须有质量保障措施,防止故此失彼。对于配套资金不落实、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以及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质量不能保证的项目,宁可暂缓实施,也要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