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十堰振兴崛起而努力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坚持生态立市,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服务南水北调的需要,也是十堰可持续发展的根基。要继续做好服务南水北调工作,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加快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整治重点污染区域和产业,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坚决淘汰逾期不能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确保“一库清水送北京”。大力推进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小流域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动植物保护、城镇园林绿化和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构建良好的绿色生态体系。
四、全面推进和谐十堰建设,努力开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建设和谐十堰。
(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对台和外事侨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法治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坚决制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司法公正、执法为民,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扎实开展“五五”普法活动,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政法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发展和谐文化,努力建设“文明十堰”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发挥十堰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建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和谐文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更加关注新的社会阶层和困难群众,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十堰振兴崛起这一主题,唱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旋律。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和乡镇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放开搞活文化市场,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争取到“十一五”末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城区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十堰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大力发展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支持高校建设和发展,发挥特色优势,提高办学水平。大力发展科技事业,认真实施十堰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快科学基础设施和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
(三)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信息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体系。统筹做好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鼓励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村就业,实现社会相对充分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障的办法,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健全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做好社会福利工作,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巩固提高区域性医疗中心城市地位。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推行惠民医疗服务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综合治理。
认真做好移民工作。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逐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安排好小型水库移民、地质灾害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实现安居乐业。
(四)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事权下放,发挥区、街两级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社区建设,支持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市场中介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对社会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着力疏导和化解矛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平安十堰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邪教组织活动,重视国家安全工作。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交通、消防、矿山、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灾情监测和预报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努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加强国防教育,重视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支持驻军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密切军地合作,不断发展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