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破浪会有时
── 竹山县搬迁扶贫工作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2005年03月29日  作者:刘毅韬  来源:十堰日报

  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代表们参观了郧县南化塘镇马纵岭村的集中搬迁扶贫、青岩村的梯度搬迁扶贫现场,感受很深,触动很大。会后,我们去竹山县从事调查考核,在这里又发现搬迁扶贫工作的不少亮点。

  一、坚持扶贫开发,组织移民搬迁

  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已经决定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移民搬迁和异地扶贫。目前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的地区。如若就地建设,不但成本过高,也不能保证稳定脱贫奔小康,同时也不利于生态恢复与建设,因而实行异地搬迁成为现实可行的一项措施。

  竹山县地处秦巴青峰断裂带,地震活动频繁,地质灾害多发,自然环境恶劣,高山面积将近1/4。根据2003年统计,全县有14.1万人生活在高山、深山和地质滑坡体上。大多数农户居住分散,采用传统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则项目资金不堪重负,况且滑坡体造成的生存危机和环境恶劣造成的生存空间形成两面夹击,也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根据摸底调查,全县有农村贫困人口23000余人由于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原因亟需搬迁。

  竹山县委、县政府立足实际、审时度势,强抓上级组织搬迁扶贫的政策机遇,通过示范引导,创新投入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2004年实现搬迁537户2248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7%和112%。

  二、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

  实施搬迁扶贫的核心内容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本质要求是缓解以至消除生存空间和生存需求的尖锐矛盾。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深处、峭壁之上的贫困农户,其窘迫状况如不身临其境则无法得到真实感受。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文关怀绝不是一句冠冕堂皇的口号,而是需要我们从每一项具体措施、每一件具体工作做起。

  竹山县把“群众自愿,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作为搬迁扶贫工作的基本原则,努力把搬迁对象找准,把安置区域选好,把规划方案做实,把实施措施订细,把基础工作做牢。主要领导亲自动手,分管领导全面协调,计划、财政、扶贫、移民、交通、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以乡镇和行政村作为两级基本实施平台,以集中安置和梯度迁移作为两种基本示范模式,有条不紊地把这项工作推向前进。

  我们在麻家渡镇刘家河村见到一片集中安置的新房,计划搬到这里的有16户农民,他们原先都住在地质滑坡体上,一遇狂风暴雨就会心惊肉跳。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划定范围,统一组织施工”的办法,集中通路、通水、通电,现已有14户迁入了地基坚实、窗明几净的新居,还有两户正在紧张地砌砖垒瓦。他们搬出的宅基地又恢复为农田,增加了10多亩耕地。实际效果不用再问,看一看农民脸上的笑容就知道答案。

  三、明确政策导向,保证农民实惠

  落实政策保诚信,捆绑资金保投入,是搬迁扶贫实现任务进度和人心稳定的关键。竹山县为了取信于民,调动农民群众搬迁移民的自愿性和开发建设的自觉性,提出“三优先”和“六统一”并公诸于众。“三优先”就是特困人口搬迁优先,残疾贫困人搬迁优先,地质灾害贫困人口搬迁优先。“六统一”就是统一补助标准,统一配置耕地资源,统一划拨宅基地,统一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办理证件,统一收费标准。

  县国土部门对搬迁对象新建房屋只收取办证工本费,对特困农户免收工本费。民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物资帮助搬迁农户解决暂时困难。财政、税务、建设、林业等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减免税费。教育、卫生部门帮助解决居住地点变化后的子女入学和就医问题。交通、水务、电力、广电等部门为新建住房的搬迁农户解决“四通”问题。

  搬迁扶贫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德政工程,真能做到组织有力,措施得当,从微观经济活动角度解决贫困农户的问题,可以毕其功于一役。搬迁扶贫又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如何实现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需要脚踏实地,认真谋划。竹山县坚持把搬迁扶贫和生态移民相结合,把搬迁扶贫和避灾移民相结合,把搬迁扶贫和重点贫困村建设相结合,走出了可喜的成功步伐。

  我们在几家屋场上了解到,搬迁农户基本上是通过自己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亲戚借一点、信用社贷一点的“拼盘”筹资方式实现了新家梦,通过政府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取得了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他们偿还借贷的主要途径就是外出打工。在双台乡田沟村的27家搬迁农户中,我们访问了一对青年夫妇家庭。他们与搬迁之前相比,耕地增加了一亩,土房变成了砖房,柴灶改成了沼气。虽然搬迁借了一万多元钱,小伙子外出打工,坚信能够挣钱还债。怀孕的妻子忙着在房前屋后喂猪喂鸡。她告诉我们,要是象过去那样住在半山腰,一不方便,二不安全,是不可能让丈夫远行的。

  四、全胜尚待时日,需要常抓不懈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了解决甘肃中部和宁夏南部干旱山区的扶贫开发问题,国家投资水利设施扩大黄河平原灌区,从山里搬迁移民近百万人,开中国搬迁扶贫工作之先河。九十年代,结合西部开发的生态保护,广西、青海等地也积累了很多搬迁扶贫的经验。

  从我们十堰的实际情况来看,原本就是山区主体地形,后备土地资源相当有限。加上南水北调淹没因素和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项目的逐步实施,农村人多地少的现实很难在短期内得到缓解。其他省区大规模、大跨度的搬迁扶贫经验也很难简单模仿。同时,由于免征农业税、土地二轮延包、粮食直补等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落实,农民对土地的经营积极性快速上涨,耕地的有偿流转很难形成主流。因此在搬迁扶贫工作上遇到的主要困难并非是资金因素,而是由于缺乏资源置换条件造成的安置空间不足。所以,竹山县和其他县、市、区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三种方式── 集中整体安置、梯级分散安置、投亲靠友外迁,还需要因地制宜地坚持下去。

  在制订搬迁扶贫方案时,注意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与退耕还林、生态建设相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这已经是被竹山县和其他各地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坚持在政府、社会给予必要扶持的前提下,让群众真正做到“自愿、自主、自立”,是竹山县成功组织搬迁扶贫的基本要素,肯定也是指导我们今后组织搬迁扶贫工作的基本方针。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陈天会市长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今年要做十件实事,其中一项就是实现10000人的搬迁扶贫。这个任务看似容易,实则艰巨,需要很多方面的投入和付出。让我们知难而上、克难奋进,帮助又一批贫困农户改变命运,向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无愧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