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

2008年10月16日  来源:十堰市地方志办公室

      【概况】  2006年,全市工商系统坚持把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立足工商职能,更新发展观念,创造发展环境,优化发展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在主体数量上增加、在规模上扩大、在水平上提高。全年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9549户、18911人和14989万元,个体工商户累计达50148户、从业人员109789人和注册资金73568万元。通过应用综合业务软件实现登记管理,各单位目前在册个体工商户数趋于客观真实,统计数据比2005年数字有所下降,但其实际发展趋势仍呈稳步增长。全年新登记私营企业941户、8337人和104142万元,私营企业累计达8106户、从业人员102666人、注册资金771820万元,比2005年底分别增长9.6%,12.16%和24.5%。

      一、发挥职能引导发展
      (一)支持农民从事个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发挥工商职能,鼓励扶持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支持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创办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经纪人,培育打工经济。我市目前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农村已成为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比城市高出4个百分点。

      (二)支持创业人员投身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按照国家、省的优惠扶技政策的要求,重点支持城镇无业人员,为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等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提供宽松环境,激活创业热情,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走进个体私营经济队伍,促进社会稳定,经济活跃和结构优化。

      (三)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到个体私营企业中就业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根据国发[2005]36号文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继续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帮助引导他们到个体私营企业中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个体经营的仍然不折不扣的实行三年优惠扶持,将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工商优惠的核准权委托给工商所(分局)。各工商所(分局)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接待室,在办事服务厅专门开辟下岗职工优先服务窗口,实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和过错追究制。为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实现市政府2006年新增就业岗位3.5万人的工作目标,市局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06年市政府城镇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省局个体私营经济简讯第9期对我局做法充分予以肯定。截止10月份,全市有643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510万元,累计优惠人数达4914人,优惠金额1808万元。

      (四)支持园区经济发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鼓励支持私营企业创建工业园,进入工业园,逐步形成产业集群,为工业园区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市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市属工业的主要增长极作出了积极贡献。从普林工业园,万向通达工业园,温州工业园等园区的发展看,私营经济已成为园区经济的主力军。

      (五)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层次层低,企业规模小,实力分散,科技含量少,使十堰绝大多数私营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弱。按照市委、市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要求,帮助私营企业通过“腾笼换鸟”的办法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支持私营企业走“内外合作”、“外联嫁接”的道路,重点扶技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使其做大做强做优。目前,全市规模以上私营企业有300余家,占总量的70%以上。

      二、强化监管规范行为
      (一)改进和完善分层登记。近几年来,市局、各县市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要求,全面实行对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委托登记,全面实行对个体工商户委托验照和私营企业委托年检,方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提高工商部门的执法效能,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今年市局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项登记监管制度。完善委托登记监管手续。市局、各县(市)工商局依法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委托的具体事宜。加强指导监督。通过综合业务软件及时掌握登记动态,对登记注册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素质,规范登记行为。

       (二)积极推行分类监管。2005年我们以综合业务软件为平台,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结合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和私营企业的年检工作,在城区范围内已基本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今年我们以省局个体工商户信用(行为)分类监管软件的启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工程。全市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在茅箭分局三堰工商所展开试点,于2006年11月正式启动;2006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2005年度涉及个体工商户信用(行为)信息的相关情况全面准确完整地输入登记信息系统。

      (三)实行分行整治。为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针对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展开了一系列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开展了无照经营清理整治活动,截止12月份,全市共清理无照经营5346户,案值518万元。二是分行业逐个整治。加强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市场主体的监管,先后开展了货运行业、食品加工行业、娱乐行业、网吧、开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专项整顿,收到一定效果。中国工商局对我局网吧监管情况予以报道,省局《个体私营经济简讯》第6期、第10期、第16期分别对我局整治娱乐业、开锁业和食品加工业的情况予以刊发,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创新方法服务发展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服务新农村建设, 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堰市百家私营企业联系百村共建新农村” 活动,为了将“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我局自5月份以来,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登记造册、摸底对接、活动启动等既定作务和工作目标。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分步实施,认真落实,广大工商干部顶烈日、战酷暑,加班加点,引领100多个企业深入到6县(市)100多个行政村走访、考察,为村企接对共建牵线搭桥,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市工商系统的市县局、分局都成立了“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市个私协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督办、落实、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负责本辖区的联系企业督办检查、汇总上报,各工商所(分局)负责企业联村项目统计、共建效果评估、实地检查考评、作法和经验总结上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工商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十堰市百家私营企业联系百村共建新农村”的倡议书,号召全市私营企业积极参加“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宣传“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的重要意义,让私营企业主逐步提高公益意识和责任意识,认识到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一个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激发企业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自制定《十堰市百家私营企业联系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方案》以来,及时下发文件,召开县(市)局、个私协及各分局、分会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动员,广泛宣传,将活动全面铺开,在全市迅速形成上下联动、企业互动的机制,营造了工商搭台、企业唱戏的浓厚共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