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2008年10月13日  来源:十堰市地方志办公室

综  述

      【概况】    200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推进“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十一五”环保工作的良好开局。市局机关建成市级文明单位,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建成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和全国、全省环保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提出,变生态环境优势为经济发展强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整合山水资源,保护优先,有序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发展思路。一年以来,市委书记赵斌、市长陈天会先后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强调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5月29日至31日,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对本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月10日,省环保局局长彭丽敏主持在十堰市召开全省基层环保工作座谈会,并对本市的环保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市政府彭承志市长先后多次对环保工作进行调研,安排部署全市环保大会的筹备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市政协民主监督员进驻环保局,先后对本市饮用水源保护、黄姜产业治污和清洁工艺推广及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检查,有力地促进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决定》和全国第六次、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 11月9日和11月30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市环保局《关于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部署全市“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环保局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筹备召开全市环保大会,结合实际对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进行认真的分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和主要排污单位。并请示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生态农业、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基本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声环境治理、环保首长负责制等“六大环保工程”;采取果断措施加快推进黄姜加工废水、小电镀、小造纸、城镇污水及小水泥等“五大环保治理任务”,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陈天会为主任,以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十政发[2006]46号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掀开全市环保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省政府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在全市继续深入推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实际对省政府考核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市政府出台《十堰市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与各县市建立水源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全市2005年省政府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总结,上报的自查报告通过了省考核验收,获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综合成绩再次名列前茅。4月中旬,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十五”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深入实施,有力地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十五”以来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市城区及6县(市)城镇空气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2006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率占94.5%以上。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汉江干流和丹江口水库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堵河、滔河、金钱河水质优良,天河、官山河、剑河、浪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不断得到改善。三是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基本实现。通过对污染源实行有效治理和严格的环境监管,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十五”计划目标要求,污染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四是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在全市范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性恢复。五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全市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市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8.5%;全市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烟尘排放达标率均在95%以上。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中十堰市的综合成绩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市环保局分别被国家人事部、环保总局和省人事厅、省环保局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和支柱产业的综合决策,加强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和非污染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加大对全市水电建设项目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力度,全年共审批各类非污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0多个。结合“十一五”环保规划的编制,补充完善《鄂西北生态功能区规划》项目库,向国家、省申报一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为减少水土流失、控制面源污染、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保证丹江口水库有足够的水源输送,确保“一江清水向北流”,市环保局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同时,认真开展鄂西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鄂西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第一期)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包括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植被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湖北堵河源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郧西县水源涵养示范工程、养殖小区有机废物资源化示范工程、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5个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5亿元。局主要领导请省环保局相关领导专程赴京,向国家环保总局汇报,通过积极争取,十堰市第一期建设项目已全部纳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12个重点项目之中。该功能区的主导功能是涵养水源,对维持丹江口水库的水量和水质,保证丹江口有足够水源输送,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在省环保局的支持下,通过向国家环保总局积极争取可望进入国务院第一批批复的项目优先实施。

      【水源区污染防治】    一是以规划为龙头,精心谋划“十一五”环保发展。在全面总结“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的同时,编制上报《十堰市“十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10月27日,省环保局组织对十堰市《规划》进行评审论证。“十一五”时期,全市将按照城乡统筹规划、突出水污染防治的原则,重点围绕汉江;黄龙滩水库、丹江口水库;黄姜废水、电镀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堵河、天河、神定河、泗河等“一江二库三水四河”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认真组织编制《泗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统一安排布署,认真组织编制《十堰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把维护国家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的环境安全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水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为支撑强化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使环境保护规划真正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全面启动实施水源区污染防治项目。2月10日,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到2010年前,在十堰市先期实施35个项目,总投资15.47亿元。市环保局积极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市发改委配合,对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跟踪衔接,启动多个项目的环评论证工作。6月26日至29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中国国际咨询公司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在十堰市进行全面调研和收集资料,本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规划得到国家调研组的充分认可。以此次调研活动为标志,十堰市水源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已进入全面启动实施的新阶段。同时,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征地和项目核准报批的各项手续,已全面开工建设。三是积极推进黄姜加工企业污染治理和新工艺推广。通过省环保局请求国家环保总局立项,研究制定的《皂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国家环保总局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十堰市黄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黄姜皂素废水治理科研实验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863资助,湖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糖化-膜分离回用-水解”黄姜皂素清洁生产工艺于6月26日在竹溪县通过专家验收;中国地质大学教授郭湘芬带领的课题组研究的“直接分离法生产黄姜皂素新工艺技术”,运用物理方法成功从黄姜中分离出纤维和淀粉,既增加黄姜生产产品的附加值,又使黄姜加工污染减少90%,首条清洁化皂素生产线在张湾区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各级领导和专家对此项工艺一致看好;省环保局组织武汉工程大学利用“三阶段厌氧”专利技术在郧西县建设的黄姜废水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完工。11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科技、环保部门及各黄姜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黄姜清洁生产推进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皂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采取措施坚决淘汰100吨/年以下皂素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综合利用的除外),对2007年6月30日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